来源:【赣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曾艳华 通讯员吴晓燕)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但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不够科学、规范、合理,绩效目标管理亟待规范。近日,赣州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将进一步提升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质量,提高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据悉,《指引》主要包含以下内容:明确了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思路和原则。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编制绩效目标时,按照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分解细化绩效指标、设置指标值三个步骤进行。规范了绩效指标类型和设置要求。《指引》明确绩效指标由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类一级指标,并明确各项绩效指标定义和设置情形。强调了加强成本效益分析。《指引》将成本指标由二级指标调整为一级指标,并进一步细化为经济成本指标、社会成本指标、生态环境成本指标等三项二级指标;对于具有负外部影响的支出项目,在通过社会效益指标和生态效益指标等指标反映正向效益基础上,还应选取社会成本指标、生态环境成本等负作用指标予以反映;对于具备条件的社会效益指标和生态效益指标应尽可能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转列为经济效益指标,便于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细化了绩效指标编制取值和赋分规则。《指引》对绩效指标名称及解释、指标来源、指标值设定依据、指标完成值取值方式和数据来源、绩效指标分值权重和赋分规则、绩效指标佐证资料要求等内容进行说明和举例。
赣州市财政局将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从严从紧抓好市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将《指引》有关要求运用于2023年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和审核工作中,有序开展构建具有赣州特色的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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