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_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管社会组织行为,加强对委管社会组织的管理、监督和指导,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行业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原省卫生计生委于2015年1月印发的《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已施行8年,部分内容陈旧、不合时宜。近年来,国家和省先后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四川省社会组织建设治理规范》等文件,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提出新要求。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管理职责、组织建设、业务办理、监督管理、附则”六章共23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则。介绍管理办法的背景和依据,明确委管社会组织的范围和总体要求。
(二)管理职责。明确省卫生健康委是卫生健康行业全省性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科技教育处(委社管办)承担社会组织综合指导和日常监管职能,实行挂靠单位、业务指导处室、职能处室、科技教育处(委社管办)的分级监督管理制度。
(三)组织建设。明确社会组织党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对党组织的组织设置、领导班子、组织生活制度、党的活动、党员教育管理等提出要求,要求社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四)业务办理。对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换届、年检、注销等环节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业务事项办理的工作流程。
(五)监督管理。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负责人监管、重大事项监管、财务监管等重点环节提出具体要求。
(六)附则。明确施行时间、补充说明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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