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鸡市凤翔区高度重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增强党性意识、强化党性观念、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出台政策办法、加强收缴管理、制定使用计划、狠抓监督落实“四项举措”,确保党费收缴公开透明、管理规范有序、使用科学合理、作用有效发挥。
一是出台政策办法,切实完善工作标准。区委组织部严格落实中、省、市关于党费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为根本遵循,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为主要依据,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宝鸡市凤翔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对党费使用方法和收缴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统一的规定,扎实推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科学规范运行。
二是加强收缴管理,强化党员党性意识。党费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交党费不仅是党员的义务,还是党员与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体现党员身份意识的重要形式。凤翔区各级党组织坚持把交纳党费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积极做好党费收缴标准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加强对党费相关政策的培训和管理,保障党费按时足额收缴到位,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交纳党费的自觉性。今年“七一”前后,2名老党员分别交纳2000元大额党费作为临终遗愿,他们的事迹体现了对党的忠诚和信仰。
三是制定使用计划,突出党费使用效果。为突出党费使用的计划性、科学性、导向性、有效性,区委组织部以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和“六项具体使用项目”为依据,每年年初制定《凤翔区区管党费年度使用计划》,坚持“以奖代补”的原则,统筹考虑各个领域的党费支持。充分发挥党费正向激励作用,率先提出“三优先三不拨”的党费使用原则,即:年终党建考核排名靠前的优先,为中省市提供调研、检查点位的优先,党建创新创优工作成绩突出的优先;党建工作滞后,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的不拨,为一般性、常规性工作申请党费的不拨;在党建工作督查检查中问题较多的不拨。据统计,凤翔区近三年来共拨付专项党费95万余元用于支持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工作,共划拨140余万元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活动。这些党费的划拨拉近了党组织、党员与群众的距离,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四是规范管理水平,狠抓工作监督落实。区委组织部为全区各级党组织统一印制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所需的各种表册,同时,各级党组织普遍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各级党组织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做好党费收支情况公示,推动党费公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区委组织部将党费工作纳入日常各项督查检查范围,并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今年以来共随机走访镇、村、机关单位18家,检查反馈整改问题22条。今年7月,区委组织部还接受了市专项审计组对近三年来区管党费业务的审计工作,通过此次审计检查和后续整改工作,凤翔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加强。
(杨世路)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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