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居家养老 守护“银龄”幸福(银龄居家养老中心)

办好居家养老 守护“银龄”幸福(银龄居家养老中心)

长沙县民政局通过将长者餐厅嵌入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模式,打造了15个长者餐厅。图为泉塘街道星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长者餐厅。宋彬彬 摄

◎星沙时报记者 宋彬彬

近年来,长沙县老龄化呈现老年人口增长较快、大多分布在农村、空巢率较高等特征。根据有关要求,社区配套养老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但由于种种问题,却造成了资源闲置,这一现象引起了县人大代表注意。去年,长沙县人大代表周进兴、衣红、陈佳乐共同提出《关于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建议》,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收到代表建议后,县民政局立即办理及时答复,并表示将持续关注,有效解决相关问题。

问题:资源闲置花费高,功能发挥不充分

“以泉塘街道为例,社区与社会组织签订合同的有4个,民营企业参与的有2个,另外5个由社区自身管理,2020年建设经费11万元,运营经费42万元,但实际运营达到的效果却不太理想。”周进兴向记者介绍,根据民政部门要求,社区养老中心的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市县配套资金,从4万元至30万元不等,运营管理有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和社区,但大部分社区居家养老中心未充分发挥作用,房间及设施空置,造成了资源闲置。

周进兴等代表发现,其中社会组织参与运营管理的,因大部分社会组织自身无造血功能,且社工专业程度不高,服务管理难以跟上需求,导致老年人参与积极性不高,养老中心功能未充分发挥,影响力有限。

不仅如此,代表们认为,城市社区办公场地面积一般为600至800平方米,本就不大,但根据建设硬性要求,社区养老中心均在200平方米以上,这造成了社区办公用房紧张,且部分养老中心与社区日常办公服务掺杂在一起,导致双方工作相互影响。

建议:统筹资金科学设置,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经过调查研究,周进兴、衣红、陈佳乐共同建议由街道统筹根据各社区的情况科学设置养老中心,充分发挥养老中心的应有作用,并加强资金统筹和部门协调,将各部门关于养老方面的资金由县财政拨付至镇街,由镇街统筹使用,避免因资金分散而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同时建议寻找有经济实力和管理运营能力的企业或专业社工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合作。

办理:整合资金统筹分配,成功探索推广实施

收到代表建议后,县民政局立即着手调查办理。目前,全县217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共有145家,覆盖率66%。其中,城区4A以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家,场地均由社区提供,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运营,提供托养、助餐、助洁等生活照料服务。4A以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面积在200-400平方米之间,基本设有阅览室(书画室)、多功能活动室、老年课堂、手工室等娱乐用房,以开展老年活动、探访留守老人为主。

针对代表建议,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杨静表示已办结并回复代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都是由街道(社区)于年初自愿提出申请,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下半年组织验收。养老服务科下一步将按照《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要求,配套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针对代表所提的加强资金统筹和部门协调,县民政局去年已安排居家养老专项资金495万元,其中建设补贴95万元、营运补贴400万元,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根据检查情况统一申报至县民政局,县民政局组织验收后,依据验收的等级分配居家养老建设补助资金和营运补贴资金,县财政局再根据县民政局的分配方案,将居家养老建设补贴和营运补贴专项资金下达到各镇、街道财政所。

“目前,泉塘街道星悦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由县民政局从青岛引进的一家民营企业运营,运营效果很不错,得到了社区内老人和家属的一致认可,我们也在考虑将此模式推广至有条件的社区。”杨静介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模式由各镇(街)、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民政部门大力支持鼓励第三方运营,并开展收费服务项目,确保可持续发展,市民政局也在计划开展养老服务供需对接会。此外,各镇、街道每年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2次全覆盖指导检查,并上交上门探访、日常活动等检查资料,县民政局联合财政局进行抽查,以此确保运营效果,充分发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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