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司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程序,培养、储备优秀人才,适应公司持续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招聘
一、本办法所涉及的招聘岗位原则上为经理级以下岗位,特殊情况下,也包括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的招聘。
二、在招聘过程中,侧重拟录用人员的综合素质,如学历、专业、品格、潜能和经验。招聘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人才使用、培养和发展上,提供客观且对等的承诺。
三、制定招聘计划
(一)用人部门应根据需要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增补申请表》(附表一),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其是否超出人员编制。
(二)在编制范围内,如有职务空缺,则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员工增补申请表》制定招聘计划,报董事长批准。招聘计划应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招聘标准: 确定受聘者的各项条件,如年龄、性别、学历、专业、工作技能、工作经验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等;
2、招聘人数:确定招聘人数时,应充分考虑申请部门现有职工的工作潜力和劳动饱和度,合理确定人数,严禁出现超编人员;
3、招聘方式: 包括招聘途径、方法、程序等;
四、实施招聘
(一)根据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所需人员层次的高低确定招聘方式和渠道,具体方式如下:
1、新闻媒介(网络、报刊、电视)发布招聘信息;
2、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人才市场招聘;
3、高校招聘;
4、内部招聘;
5、其它渠道推荐或介绍;
(二)应聘人员应当填写《山西省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人才信息表》(附表二)一份,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各种技能证书。
(三)人力资源部对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及初步筛选,并及时反馈给各用人部门。各用人部门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二次筛选,确定应试人选,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初选合格人员参加考试。
(四)员工招聘根据不同的应聘岗位常用的考核方法有面试、笔试等。
1、面试:
依据初选结论,面试主要考察以下几项:① 学历是否与招聘要求一致;② 年龄;③ 健康状况是否适应工作需要;④ 智商应在中上水平;⑤个人经历;⑥对工作的理解是否与企业目标、文化、方针一致。
2、笔试
大学应届和历届毕业生的考试内容一般为综合考试、外语和专业考试,其他应聘人员的考试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五)经理级以下岗位应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及相关用人部门经理共同面试,报董事长批准后确定录用人选;经理级及以上应聘人员由总裁或董事长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直接考核并确定录用人选。
(六)通过其它渠道推荐或介绍的人员,执行相同的录用程序。
(七)对于未能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礼貌的回复。
(八)应聘人员如通过面试考核,由人力资源部汇总情况报董事长审核通过后,通知录用人员并确定到岗时间。
第二章 聘用
五、新员工按照指定时间报到上班,报到日为起薪日。
六、报到后须填写《员工情况表》一份,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人力资源部负责在新员工报到后一个月内签定《劳动合同》。
八、新增补的员工是补充空缺岗位或短期用工的,直接入岗。新增补的员工是因编制扩大或储备人力所需的,则须轮岗六个月,以熟悉公司相关岗位,轮岗结束后,经劳资双方面谈确定最终岗位。
九、新员工报到后一般要经过三个月试用期,方可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十、试用期届满时,由人力资源部与所属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核资料存档备查,考评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学习态度、考勤与劳动纪律、工作表现、责任心、综合素质、自我鉴定等。未通过考评的解除劳动关系,通过考评的正式录用。
第三章 培训、考核与奖惩
十一、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以及待岗培训。
(一)岗前培训
1、公司简介、公司规章制度;
2、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
3、相关法律知识;
4、质量管理体系知识;
5、业务技能培训;
6、企业文化知识。
(二)在职培训
1、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断地研究、学习本岗位相关知识,提高工作技能。
2、各部门负责人应随时施教,并根据岗位要求进行相关课题的培训。
(三)专业培训
1、根据工作安排,由公司出资,挑选优秀员工参加相关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班或进修班。
2、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
(四)待岗培训
待岗期间根据员工实际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为其尽快上岗创造条件。
十二、员工考核分为考勤考核、业务技能考核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公司将逐步推行全员考核体系,建立起科学、完善的绩效评价系统。
第四章 待岗、解聘
十三、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由所在部门交回人力资源部待分配期间为待岗期,待岗期最长为六个月。待岗期间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对其进行待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推荐合适的岗位。仍不能胜任的,予以解聘。
十四、待岗期间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因试用期不合格而离职的,由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工作交接单》一式三份,一份本人自留,一份部门接交人留存,一份人力资源部存档。
十六、员工自愿调离公司的,要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总裁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总裁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手续同上)。
十七、合同到期不再续聘的以及被公司解聘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解聘员工登记表》,经人力资源部核实,报总裁办公会研究通过,办理解聘手续及工作交接手续(手续同上)。
十八、离职、解聘员工在办完工作交接手续后,填写《离职会签单》,同时办理“五险一金”转移手续,逾期不办公司即予以停保。《离职会签单》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五章 退休、返聘
十九、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三个月,人力资源部即向公司提交《员工接替计划书》,由总裁办公会研究安排接替人选并报请董事长同意,提前做好接续工作。
二十、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按照《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同时所在部门负责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手续同上),填写《离职会签单》,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二十一、如工作需要确需返聘的,在办理完退休手续后,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董事长批准后,签订《返聘协议》方可留用。返聘期待遇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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