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湖北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我部制定了《湖北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所使用的经费。
二、经费来源
本经费来源于湖北省省直机关办公经费和其他渠道的资金来源。
三、经费预算
本经费预算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内预拨,预算外自负”的原则进行编制。
1. 基层基层党组织的党建活动经费预算,应根据基层党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一般预算不少于1万元。
2. 其他经费预算包括组织建设经费、宣传经费、慰问经费、会议经费等,一般预算不少于5万元。
四、经费使用
1. 基层基层党组织的党建活动经费,应主要用于基层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教育、组织建设、文化活动、党员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 基层基层党组织的党建活动经费,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得虚报、冒领、私分或者侵占。
3. 基层基层党组织的党建活动经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支出,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使用情况。
五、其他规定
1. 本经费管理办法由湖北省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 基层基层党组织应严格按照本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经费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挪用或者虚报党建活动经费。
湖北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以上就是湖北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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