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管理,提高科研试制费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国防科研试制费的收取和使用原则,包括坚持公正公开、严格审批程序、注重成本效益、保障科研试制安全等。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管理方式,包括由国防科工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负责管理、按照项目属性实行分类审批、实行试制费使用公示等。
办法还规定了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缴纳和使用方式,包括个人和企业缴纳、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缴纳、按照项目属性分别缴纳等。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缴纳期限和缴纳金额,以及项目完成后的试制费退还方式。
办法还明确了国防科研试制费的审批程序,包括项目申请、材料审核、预算编制、评审评审、决定批准等。同时,办法还规定了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管理方式,包括实行项目属性分类审批、实行试制费使用公示、实行审批结果反馈等。
国防科研试制费是支持国防科技创新的重要资金,其管理和应用对于提高国防科技创新能力和保障国家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国防科研试制费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支持国防科技创新,为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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