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宁波市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提高教育科研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宁波市教育委员会制定了《宁波市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一、项目申请
1.1 项目申请流程
项目申请分为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两种。个人项目由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缴纳申请费用,并向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提交项目申请。团队项目由项目成员组成,项目成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申请提交至中心。
1.2 项目申请要求
项目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项目主题、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申请人信息、申请费用、参考文献等。项目申请应当符合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体现教育科学研究方向性和创新性。
1.3 项目申请提交方式
项目申请提交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线上提交项目申请的方式为:“宁波教育科研”网站(http://nmg.nrh.edu.cn/),登录宁波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网站,点击“项目申请”按钮,填写申请表和相关信息,提交申请。线下提交项目申请的方式为:“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办公室,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前往中心办公室提交项目申请。
二、项目评审
2.1 项目评审流程
项目评审分为初步评审和正式评审两个阶段。初步评审由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组织,主要对项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内容审核。正式评审由宁波市教育委员会组织,主要对项目申请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向申请人反馈。
2.2 项目评审要求
项目评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评审机构、评审时间、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审结果等。评审结果应当客观、公正、科学,符合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
三、项目管理
3.1 项目管理制度
宁波市教育科研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项目申请、评审、实施、成果展示等环节应当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科研项目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等流程。
3.2 项目管理机制
宁波市教育科研项目实行负责人制度。项目主持人应当负责项目的实施、成果展示和验收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3 项目监督机制
宁波市教育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宁波市教育科研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定期检查项目进展和成果展示情况,确保项目的质量。
宁波市教育委员会
日期: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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