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护理部领导下,成立护理科研领导小组。
(二)科研计划与科研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呈报程序送护理科研领导小组、
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批。
(三)每项重大的科研成果均应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和批准后方可推广。
(四)凡获奖的科研成果,必须将科研人员的成就记入本人的技术档案。
(五)凡属科研资料,包括文章、录像、磁带、录音、幻灯、照片等均应分类妥善保管。
(六)凡获奖的科研成果,医院按照科研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奖励科研人员。
(七)科研荣誉证书复印件需报送护理部,由护理部统一管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