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全区重点内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不断推进重点内部单位基层基础治安检查工作常态化,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范内保单位安全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补齐短板,切实维护全区治安平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安全、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扎实推进企事业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持续强化督导,确保单位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通过加强全区重点内部单位检查,不断增强内部单位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指导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和治安灾害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堵塞安全漏洞,提高防范水平,筑牢安全防线。
持续强化防控,确保安防设施设备齐全可用。强化企业内部安防能力。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和相关规定,积极发挥人防、物防、技防、消防等“四防”基础设施建设与作用,促使所有单位达到“四防”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同时坚持动态管理,通过不间断检查及时发现人防、物防、技防、消防设施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促使各内部单位配齐配强保卫力量和防护装备,不断提升内部单位防范风险水平。
持续强化责任,确保内保单位绝对安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管理职能作用,坚持履行管理职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的内部安全管理,组织警力定期深入到各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促使企业增强自治、自防、自查能力,确保企业职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的工作、生产、经营秩序,预防和减少企业内部违法犯罪,有效消除治安隐患。
供稿:周璇 张怡
编辑:刘家欣 周玟希(实习)
责编:王浩霁
审核:殷光宁
投稿邮箱:gmyfzxmtzx@163.com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