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亲历者说③当好“施工队长”一刻不能懈怠(如何当好施工队长)

3月初,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再次来到会议现场,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荣昌区委书记曹清尧感慨万分。

去年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将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制通过法律固定下来。

过去一年,作为荣昌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施工队长”,曹清尧自觉站到改革第一线,丝毫不敢懈怠。

既统筹全局又靠前指挥

时间回拨到2017年11月27日,几易其稿的《荣昌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交区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并报经重庆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审定同意。曹清尧在会上强调,把全力支持配合改革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荣昌区落到实处。

随即,荣昌区委印发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时间任务表》,要求各成员单位、各专项工作组把改革工作目标任务摆在首位,密切协作,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打表推进。

“转隶人员的编制、人数都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划转。”“要开展转隶人员交心谈心工作,做好思想动员。”……曹清尧作为“施工队长”,遇到问题总是靠前“督战”,和全体“施工队员”一起坚定不移将改革推向前进。从市委部署到荣昌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历时仅60天。

改革后,撤销区监察局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将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至区监察委员会,实现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监督执纪业务部门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0%以上,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对党委全面负责。

“将党的领导体现在改革全过程和各方面,又通过深化改革巩固和加强党的领导,这既是改革的要求,也是荣昌在实践中得出的答案。”曹清尧说道。

由“结果领导”到“全过程领导”

2018年1月18日上午,荣昌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改革后,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从线索处置到初步核实,从审查调查到审理等环节,都规定了重要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的具体报批程序;党委应当定期听取、审议同级纪委和监委工作报告,加强对纪委监委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这使得曹清尧更加忙碌起来。

“因徐某长期从事公安刑侦工作、警惕性极高、反侦查意识极强,且案情较复杂,涉及外区县人员,建议对其采取留置措施……”2018年11月19日,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童飞来到他办公室,带来一份《关于反映荣昌区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徐某有关问题线索的初核报告》和《荣昌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申请表》。在曹清尧的印象中,这是他首次对案件的初核报告进行审核把关。

“徐某接受请托,干预涉黑嫌疑人的案件查办工作……是否牵涉其他干警?办案过程中有何困难?”在详细了解初核情况后,他在留置申请表上签下了“同意”并再三叮嘱,“要依规依纪尽快查清办结,给全区干部一个警示”。次日,荣昌区纪委监委对徐某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这是荣昌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区内第一例留置案。

办案期间,他先后多次和纪委书记交换意见,全面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以及需要区委书记支持的工作等。2019年1月21日,经区委十四届七十三次常委会研究同意,给予徐某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我感觉自己跟纪检监察干部一样,有很多新东西要学习。”曹清尧说。

“改革后,另一个重要变化在于对区管副职领导干部的轻处分也由区委审核把关,而对区管正职领导干部则从线索处置环节就开始介入。”曹清尧说道,他对自己的职责定位也越来越清晰。党委就是要精准把握全区政治生态,对反腐败工作由“侧重结果领导”转变为“全过程领导”。

一年来,荣昌区委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频次更高,区委常委会先后专题研究相关工作27次46项,研究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20余个,听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34次,听取区纪委监委工作汇报42次,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

在区委的支持下,荣昌区纪委监委建立了“全区政治生态分析系统”,定期对各单位区管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四种形态”处理情况等进行汇总分析,供区委研判该单位政治生态和选人用人提供参考。

监察全覆盖形成“1 1>2”的强大合力

依据监察法,荣昌区监察对象扩大到2.78万人。为推动监察全覆盖,荣昌区纪委监委成立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赋予其部分监察职能。同时,探索向21个镇(街道)综合派出5个监察室,在152个村(社区)设立村(居)监察监督员,不断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权力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更好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曹清尧介绍,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有机结合起来,就是既要管住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也要管住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荣昌区监察委员会提供的数据表明,2018年,受理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立案、结案数量同比分别增长61.49%、80.95%、8.79%、4.26%,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件数分别增长128%和151%。

“数据的提升体现的正是荣昌区纪委监委一体履行两项职责、推动监察全覆盖的成效,更是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改革效能不断彰显的印证。”曹清尧说道,改革形成了“1 1>2”的强大合力。

营商环境是一把尺子,丈量着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检验着政府的行政效能和工作作风。2018年,荣昌在招商引资上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共签约项目338个,合同资金637亿元。在北京举行的2018第十三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上,荣昌区获评“2018年度中国十佳营商环境示范城市”。

去年荣昌区委先后出台《关于防止和反对“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严禁党员干部“打干亲”的通知》《重庆市荣昌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行为规范》,进一步理清政商交往中的原则、规矩和界限。提出开展“干部实干年活动”,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实干担当。

曹清尧表示,荣昌在经济社会发展上所展现出来的蓬勃生机表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改革,不仅在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上具有标本兼治的体制优势,也有利于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氛围。

今年两会前夕,《求是》杂志刊发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署名文章《在新的起点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明了方向。“接下来,荣昌将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化改革,促进全区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曹清尧说。(重庆市纪委监委 徐杨 || 责任编辑 代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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