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2023年7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对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和候选项目进行了审定,形成了决议。现将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拟授奖人员和项目目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8月1日。
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单位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实名提出,并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以及必要的证据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非书面提出的,匿名、冒名提出的,无相关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收件人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成果管理与转化处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414室(邮编:0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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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12日
《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拟授奖人员和项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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