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22日泰州讯(申富山)8月21日,泰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四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介绍和解读。
据了解,当前泰州市工程建设市场仍存在招标人、评标专家履职不力,中介机构行为不规范、投标人借资质挂靠,围标串标屡禁不止、招标投标信用管理缺失、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等问题。
为有效解决上述突出问题,泰州市从完善体制机制、严明各方责任、信用管理、创新招标投标管理方式等几个方面入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黑名单”管理的通知》《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办法》3个配套文件。其中,《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于今年8月15日正式实施,其它三个文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泰州市行政审批局负责人介绍,《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从理顺招标投标管理体制着手,将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公管委”),主要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指导和协调。在组织架构方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公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局,承担市公管委日常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综合协调监督。
市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各自职责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管理、过程见证、场内秩序维护和各方主体场内行为管理等。
《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主要针对不良行为的记录和管理,从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不良行为的处理方式和实际应用等四方面作了规定。文件明确了在不良行为公示期间,公示主体不得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投标;评标专家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中介机构不得承揽政府投资项目的业务。
《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黑名单”管理的通知》主要从黑名单违法违规行为清单、黑名单的认定和黑名单惩戒措施三个方面作了明确。黑名单违法违规行为清单包括招标人规避招标、投标人借资质挂靠、串标围标、违法转包分包、行贿、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评标专家接受利益输送、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名工工资等。凡是被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1年内限制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活动,评标专家取消其评标资格、清出专家库,招标代理暂停其1年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
《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主要针对信用信息管理,从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信用信息的内容、信用信息的管理、信用信息的评定、信用结果的应用和信用责任等六个方面作了明确。针对当前交通、住建、水利等行业已有相应的信用信息平台,且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不统一的情况,逐步整合建立全市的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平台,与各行政监督部门建立的相关系统有效对接。同时将信用结果按一定权重纳入招标投标环节,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落到实处,进一步营造公平诚信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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