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促进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民乐县财政局多举措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工作。
建立专项资金函告制度。上级专项资金下达后,立即向项目主管部门或单位下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告知函》,告知已到位专项资金的具体金额、用途。对专项资金支付实行动态管理,对支付进度慢的项目向实施单位下达催办函,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规范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在资金拨付过程中,始终做到项目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予以拨付资金,规范对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及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各个项目按规定用途实施。
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积极推进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根据省、市、县《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对重点行业、重大项目、重要领域预算资金进行重点监控,全面加强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积极发挥财政预算监管的作用,对项目规划立项、实施进展、资金使用及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管,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作者:孙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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