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6月21日讯(通讯员 胡龙华)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日前,宁远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宁远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就县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切实保障代表履职和基层开展工作的需要。
办法细化了经费开支的范围和标准,主要是:代表日常履职经费,订购学习资料等开支。对无固定收入代表参加闭会期间开展代表履职活动时的误工费,组织开展代表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和接访县代表活动等相关开支,代表其他活动的必要开支等。
办法要求,宁远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是县人大代表日常开展职务活动、学习培训、参加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执行职务的专项经费,应制定活动方案和经费开支计划,并按本单位财务规定程序报批,实行专款专用。每年年末向宁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书面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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