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完成一项省级规划课题的一般程序如下:
- 申报阶段。教师要根据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南或要求,选择合适的课题类别和选题方向,填写申报评审书和申报评审活页,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经过所在单位和省级管理部门的审核后,进入评审环节。
- 评审阶段。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确定立项课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 立项阶段。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达立项通知书,并与立项单位签订项目合同,确定项目负责人、研究内容、研究期限、经费预算等事项。
- 实施阶段。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合同的要求,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包括文献收集、数据分析、理论探讨、实证研究、案例分析等,定期提交进展报告和中期检查报告,并接受省级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 结项阶段。项目负责人在课题研究结束时,按照结项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学术专著、论文等,并参加结题鉴定会,接受专家的评审和评价。通过结题鉴定后,领取结题证书和经费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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