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恶了!如此毒害青少年!”近日,公安部捣毁一淫秽色情漫画APP,抓获嫌疑人64名。
据悉,该漫画APP主要利用爬虫软件从国外网站获取各类淫秽信息,而后采取付费观看的方式获取收益。该APP被捣毁前,已经发展了付费会员300余万人,且以青少年为主,累计充值交款次数达280余万笔,涉案金额3.2亿元,实在令人触目惊心。
该团伙针对近期中小学暑期放假,预谋加大推广力度,招募350余名代理人员,通过在各类“黑网站”、交友软件发布广告等方式诱惑青少年付费浏览观看。他们还在做着发财美梦,却不知早已被公安机关盯上。
在掌握留存大量证据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感觉时机已经成熟并决定收网,一举抓获6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其他涉案人员也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理。
消息出来后,引起舆论哗然,网友纷纷拍手称快:毒害未成年人,居心叵测,金额如此之大,涉及人员如此之多,实属罕见,必须严惩!
那么,传播淫秽物品的该如何处理呢?
一、对于该色情APP普通推广人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可处10-15日拘留和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二、对于该色情APP的主要成员和首要分子
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的,主要涉及到两个犯罪,即传播淫秽物品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主要根据是否具有牟利目的来区分,该色情漫画APP显然具有牟利目的,因此应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对于“色情漫画”来说,其应当被认定为淫秽图片,以牟利目的传播的,达到以下几个条件之一既可立案:1.传播数量达到200件以上;2.实际被点击数达到10000次以上;3.以会员制方式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200人以上的;4.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会员注册费,违法所得10000元以上的。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基本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数量达到立案标准的5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数量达到立案标准的25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属于团伙作案,该色情APP的成员间具有共同故意,属于共同犯罪,对于主要成员,应该以他们各自参与的金额或数量定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并量刑。
对于首要分子,该APP注册会员300余万人,累计充值金额3.2亿元,远远超过情节特别严重标准(会员5000人、获利25万元),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案中所有涉案人员,因为传播的对象主要为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都应该从重处罚。
“万恶淫为首”,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该团伙如此行径着实可恶,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不仅会影响他们学习成长,更极易诱发犯罪,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们的是正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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