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按时缴纳党费是党员的基本条件和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这不仅可以为党的活动提供经费,从物质上帮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时时想到共党员的神圣职责和历史使命。
党员缴纳党费是一件严肃的党务工作,除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缴纳,还要按照正规的手续。党员应该新自将党费交给所在党小组的乡长,如果党小组长不在位,也未指定其他党员代收,可直接向党支部组织委员缴纳。如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缴纳时,需经党支部同意委托其他党员代缴或预交、补交。
实际工作中,有些基层单位的党费收费工作不是按照组织程序进行收缴,而是由内勤代劳。他们认为,只要按标准,人头收齐就行了,至于要履行什么手续,并不重要。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妥。
内勤收缴党费与党小组长、组织委员收缴党费,看似结果一样,意义却不相同。按程序收缴党费,是衡量一个支部组织生活是否健全、党的意识和观念是否坚强的重要体现。让内勤收缴党费,容易把党务与其他行政事务混为一谈,使党支部的职能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长此以往,只有弱化党支部的组织功能,淡化党的观念和意识。因此,让内勤代收党费的做法必须加以制止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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