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办高校有的举办方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基础保障不足;有的党委书记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党建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云南省自2020年起对全省民办高校实施党建积分制管理,对民办高校党委与举办方进行“双考核”,切实推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民办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系列文件设置指标,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工作保障”3大方面,明确16个细项,并具体化为88条内容,将党建、思政、意识形态、学生管理等工作有机融入考核体系。其中单独评价学校党委41条、单独评价举办方21条、双向同责评价26条。采取定量考核为主,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考评指标设满分100分,其中学校党委60分、举办方40分,并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相关指标内容进行动态管理。
管理评定总分值包括实地考核、日常管理及附加项目分值3个部分构成。实地考核总分值100分,权重占90%,日常管理总分值100分,权重占10%,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年度日常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评定打分,设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评价等次,通过严格的考核管理,使民办高校党建积分管理制度成为“硬约束”。
加大党建与招生计划、年检年审、评估考核、评优评先业务挂钩力度。评定为不合格的,扣减下一年度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在招生计划,年检年审、评估考核、新专业申报、财政和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限制。2021年1所民办高校申报的2个新增专业不予通过,扣减6所学校年度招生计划1765个,云南省教育厅未批准党建工作积分评定为不合格的4所学校单独招生申请。
党建积分制管理试行2年以来,“指挥棒”“助推器”作用发挥愈发凸显,全省民办高校党的领导不断强化,党建和思政工作队伍配备基本达到动态平衡。全省民办高校累计入选教育部党建双创项目5个,7个基层党组织、20名党员被云南省委及省委教育工委表彰为“两优一先”,获评云南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示范党组织25个,1所民办高校入围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编辑:王世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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