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南州出台《关于建立村干部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拿出系列政策“干货”,用“真金白银”提高村干部薪资待遇,激励更多优秀人才留在农村、流向农村、振兴农村。
《指导意见》对村干部岗位薪酬进行了定岗定级,将村干部设为村“两委”正职、副职和文书3种岗位,每个岗位薪酬等级分设12级,岗位薪酬等级根据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获荣誉表彰等,在本岗位范围内实行正常增长、动态晋级。《指导意见》明确村干部月基本薪酬标准不低于2650元,实行“一肩挑”的在此基础上增加不低于20%。
根据基层组织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事务,为鼓励村干部立足岗位、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指导意见》同步明确建立健全村干部薪酬与履职成效、集体经济发展相挂钩的激励担当作为体系,让村干部干好本职事、办好民生事、谋好发展事。
在充分考虑村干部“在岗”期间待遇保障的同时,《指导意见》指出将全面落实村干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由个人按季度或年度缴纳,县级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将大幅提升。
此外,《指导意见》对村干部薪酬体系落实画出了时间表,明确各县(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在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村干部等级认定、薪酬套转等工作,确保该项利好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届时,黔南州村干部每年薪酬最低将达到3万元以上,村“两委”正职最低将达到4万元以上,实行“一肩挑”的最低将达到5万元以上。
(来源:黔南州人民政府网)
来源: 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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