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司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进出的人员、物资和车辆管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1、大门原则上除上班前一小时和下班后一小时两个时间段常开外,其余时间应及时关闭,关闭时栏杆闸门与移动闸门间距不得超过20厘米;外来人员或公司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开门的,应做到随开随关;
2、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厂区时,门卫应主动问明原因并让其联系公司内接洽人员,无公司人员接洽的应让其到门卫室等候;
3、信件、报纸等物品及时送至办公室统一发放,密件或限时信件及时报送给相关收件人;
4、做好内务管理,门卫室和休息室内外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室内、外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5、做好厂区大门周边区域道路的卫生,确保道路干净和整洁;
6、完成各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管理
1、公司员工上下班进出公司时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正门进出,其它时间需进、出公司大门的需说明原因,必要时配合门卫的检查和登记;
2、外来人员一律从正门进出,禁止从侧门或其他区域进出公司;
3、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入公司的,应先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并联系好公司内的接待人员后方可进入;外来人员没有联系到被访人时,可在门卫指定地方等候;
4、外来人员夜间来访,无预约的一律不准入内且不予接待;
5、未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来客带入车间参观、拍照和录像;
6、凡已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者,一律视作外来人员;如遇强行闯入者,应立即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处理;
7、外援施工人员工期超过一周的由公司负责接待的相关部门到后勤办理身份登记;工期不到一周的在门卫登记后,由其工地负责人带领每日集中时间进出;
8、住公司的家属应严格自律,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
三、物资管理
1、公司物资出厂时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物品放行单》,门卫根据单据核对物品无误后方可放行其出公司;
2、送外加工物资、外借工具和机械设备等需回厂物资必须设专用登记表详细登记,在物资回厂时再销号。
3、供货商送货入公司,应办理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出公司时,门卫根据物资入库票据,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四、车辆管理
1、员工车辆及公司车辆一律从正门进出,门卫人员应对公司内停放的车辆合理引导以保有序,未经请示和批准严禁进入生产区域;
2、货运车辆从正门进出时,由货运人员凭货运单在门卫处登记,卸货或提货车辆出厂时亦须经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五、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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