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览
【专项项目】
1、关于开展浦东新区加快经济恢复迈出引领区建设更快步伐实施方案(支持首次示范推广应用-整配联动国产化替代)专项申报工作通知
2、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上海产业菁英”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的通知
3、关于发布上海市2022年度“探索者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4、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5、关于征集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储备项目的通知
【科技项目】
1、关于发布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关于发布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的通知
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通知
专项项目
关于开展浦东新区加快经济恢复迈出引领区建设更快步伐实施方案(支持首次示范推广应用-整配联动国产化替代)专项申报工作通知
一、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的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需在浦东新区。申报企业应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分支机构除外)。
二、申报渠道
浦东新区各片区管理局、镇受理申报并进行审核推荐。
三、支持范围
申报单位首次为浦东新区大飞机、航空发动机、豪华邮轮、大型LNG船、超大型集装箱船、海工平台等重大装备整机企业配套供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替代国外同类产品的核心零部件,按与整机企业签订的同一产品首批次合同,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四、支持方向
1、国产民用大飞机相关的航电系统、飞控系统、液压系统、起落架系统、燃油及惰化系统、辅助动力系统、通讯导航系统等核心系统;内饰内设、管路线缆、防火、氧气、照明、水废水等子系统;航空复合材料、高端金属材料等关键材料。国产商用发动机及关键零部件、核心材料。
2、与大型国产豪华邮轮、超大型集装箱船、大型/超大型液化天然气船/液化石油气船、浮式生产储卸装置相关的综合设计建造技术、动力推进系统、通讯导航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空调及通风系统、内装系统、生命安全及生活保障系统、环保系统等。
五、整机企业
浦东新区承担大飞机、航空发动机、豪华邮轮、大型LNG船、超大型集装箱船、海工平台等重大装备整机企业(见“附件1”)。
六、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含涉密内容。
2、为整机企业配套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指南方向,由申报单位研制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可替代国外同类产品的关键核心零部件,申报产品的相关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3、合同原则上要求由申报单位为浦东新区整机企业配套关键核心零部件而签订的第一份合同,且合同签订日期应在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合同期不超过三年,且已拿到一半以上合同款项。
4、申报后经评审择优立项。已经获得同类型的国家、上海市和区级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和产品不再资助。
5、同一企业原则上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配套产品。
七、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需登录浦东新区企业财政政策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s://czkjzx.pudong.gov.cn/)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网上申报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10时至2022年8月28日16时。2020年8月28日16时起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各片区管理局、镇按照要求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提出推荐意见。审核合格的项目清单、推荐意见由各片区管理局、镇于2022年9月14日-16日10:00-16:00统一报送至浦东新区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学林路36弄13号楼4楼)。
八、联系方式
浦东新区科经委业务咨询:许老师68541103
技术支持电话:20231082-891
政策受理联系人
查看原文及附件:「链接」
关于组织实施2022 年“上海产业菁英”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的通知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聚焦本市“3 6”新型产业体系,紧扣数字化转型,加快培育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新赛道,壮大发展新动能,面向各类企业选拔产业化创新成果显著、经济效益明显,团队成长性好、市场认可度高的创新创业人才。
在本市行政区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工作,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并具备热爱祖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基本条件的人才,均可申报。
(一)产业领军人才
1、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即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女性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和人才培养能力。
3、在优化企业体制机制方面有重大改革创新,并经市场检验,对推动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取得重大贡献;或在核心技术开发、创新成果产业化中有重大成果,在解决关键“卡脖子”技术难题中取得重大成就;或在本行业中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在基础制造、传统企业升级、新技术新工艺推广中取得重大突破。
(二)产业青年英才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在重点产业领域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3、在产业领域具有市场敏感性、机遇把握能力强,有独到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成功的经营管理模式,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或在产业领域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为推动产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或在本行业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一般应在国际或国内重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
二、选拔原则
1、聚焦创新。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围绕重点产业领域,重点培育符合条件的创新人才,重点选拔承担重大产业项目、创新成果显著且有一定市场需求的优秀人才。
2、依托项目。坚持以“人才 项目”的方式选拔人才,申报人应当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本领域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项目,优先支持产业人才承担市级以上重大产业项目。
3、平等择优。及时公开选拔工作信息,严格规范选拔程序,切实加强选拔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专家评审、擂台赛、大数据测评等评价方式的作用,确保选拔过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推荐平台及途径
(一)推荐平台
推荐申报工作在“海聚英才云”人才服务数字平台(https://shrCTcpt.sh-italent.cn/declare/#/)上进行。
(二)推荐途径
1、单位推荐
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产业菁英选拔条件,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经委(商务委)推荐人选,其中:中央在沪企业可直接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各单位应充分重视、广泛发动、提前排摸,各区应从严把关、认真筛选,提出区上报推荐人选。
2、专家举荐或社会团体举荐
——专家举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可由本专业3名及以上专家联名举荐。举荐专家应为两院院士,国家级、市级人才计划入选人员等行业高层次人才等。每位专家当年可举荐1人。
——社会团体举荐。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通过政府社团管理部门登记的合法团体可以举荐本学术技术领域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每个社会团体当年可举荐2人。
3、个人自荐
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可通过自荐参加本单位产业菁英推荐选拔。
通过专家推荐、社会团体举荐或个人自荐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材料也应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由单位申报。
四、时间安排
1、单位动员(8月10日—8月17日)。各单位广泛发动,鼓励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踊跃参与产业菁英人才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对象严格把关,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参照选拔标准,好中选优进行推荐。
2、单位注册(8月18日—8月25日)。用人单位登录申报平台进行单位注册,注册时需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相关认证材料用于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
3、个人填写信息、单位审核申报(8月18日—9月4日)。
(1)已完成注册的单位,用单位账号为本单位拟申报人员进行网上注册,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由个人网上填写相关信息。所填写业绩均应上传佐证的附件材料。专家和社会团体举荐的申报对象还需分别填写《专家举荐表》《社会团体举荐表》。实行申报人诚信承诺,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
(2)单位应对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对与实际不符的材料退回个人重新填写。审核无误后,完成网上上报。
4、受理点初审(8月18日—9月14日)。各区经委(商务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沪央企申报材料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初审。若人选不符合条件,则系统审核不通过;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则退回个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提交。各区经委(商务委)根据初审结果形成申报推荐汇总表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
5、专业评审(9月14日—10月14日)。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现场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并根据名额形成参加2022年“海聚英才”创新创业大赛企业创新赛道复赛人才团队。
6、批准确定(10月14日—10月31日)。拟入选人员经市经信工作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审议通过,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入选人员名单。
五、其他事宜
1、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国家和地方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上海领军人才、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2021年“上海产业菁英”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外省市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的,不作为申报对象;已申报本市其他人才计划的,不重复申报。
2、申报人员自动获得2022年海聚英才全球创新创业大赛初赛资格。
3、产业菁英的事业支持和服务保障相关政策将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朱尹默(产业领军人才) 23112632
金洁萍(产业青年英才)23119231
邱静峰 18121388246
李 晔 15301602265
技术支持:谢兰俊 1862174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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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市2022年度"探索者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征集范围
(一)高端医疗装备领域
专题一、医学影像装备基础材料
方向1、能谱分辨探测器用铯铅溴单晶的新型钙钛矿材料
研究目标:明确大尺寸铯铅溴单晶生长动力学过程与缺陷调控机理,揭示器件载流子传输规律及其离子迁移机理,实现医学X射线或伽马射线的高灵敏度、低探测极限、高能谱分辨探测。
研究内容:开展大尺寸铯铅溴单晶生长与性能调控研究,解析单晶缺陷的类型、分布规律及其形成机理。开展载流子输运与界面物理研究,探索铯铅溴单晶暗电流抑制方案及离子迁移机理,构建高偏压离子移动背景下的载流子“漂移—扩散”模型,明确单晶缺陷、界面复合与离子移动极化对载流子输运性能的影响规律。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专题二、医学影像前沿成像技术
方向1、新型心脏PET/MR采集与重建算法模型
研究目标:建立自由呼吸下的三维心脏PET/MR联合重建方法,实现快速、运动鲁棒、精准的心脏PET/MR成像。
研究内容:研究自由呼吸下的三维快速心脏MR成像技术,开发三维心脏PET/MR联合重建算法、运动补偿下的心脏PET衰减校正及PET与MR图像匹配等技术。系统评估同步PET/MR成像在心力衰竭等复杂心脏疾病鉴别诊断、治疗决策及预后价值。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方向2、磁共振4D肺成像技术
研究目标:建立自由呼吸下磁共振4D肺成像技术,实现高空间分辨率(不低于1.0mm各向同性)、高时间分辨率(不少于20个呼吸相)的全肺结构成像和通气量功能成像。
研究内容:围绕肺结节、肺炎等重大疾病的早期检测需求,研究基于超短回波成像序列和4D图像重建算法,获得在自由呼吸下高清晰度的肺部结构图像和通气量功能图像,开展功能图像的自动分析。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方向3、高通量X射线下半导体探测器中电荷输运机制及影响
研究目标:阐明不同物理要素对电荷输运及探测器计数稳定的影响机制,揭示其对CT图像质量的影响。
研究内容:构建高通量X射线下三维电荷输运定量模型,并对模型的有效性、准确性进行实验验证。研究半导体能带结构、缺陷构成等物理要素对探测器计数稳定性和光子计数CT成像质量的影响。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专题三、医学影像应用基础研究
方向1、基于核素心肌灌注显像的非阻塞性冠脉疾病分子影像学预后监测模型
研究目标:建立非阻塞性冠脉疾病的核素分子影像学预后监测模型,精准疾病风险分层。
研究内容:研究非阻塞性冠脉疾病MPI图像分割、识别及特征提取中的新算法,联合相位分析技术自动获取相位带宽、相位标准差及相位熵,筛选核医学影像预后标志物,实现心肌血流量及冠脉血流储备指导下的非阻塞性冠脉疾病的核辅助精准预测及临床应用验证。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方向2、狭窄、闭塞性心脑血管疾病新型影像学标志物研究
研究目标:获得心脑血管狭窄与闭塞性病变的新型影像标志物,提升心脑血管疾病的精准诊疗。
研究内容:探究磁共振及CT等的心脑血管狭窄、闭塞性的影像学特征变化规律及机制,研究筛选可用于指导临床的新型影像学标志物,解析狭窄、闭塞性心脑血管疾病的病程与分期,实现冠脉及脑血管的精确成像。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方向3、肿瘤微环境的动态可视化研究及其在肿瘤免疫治疗中的应用
研究目标:建立可用于乳腺癌免疫治疗监测、评估的微环境动态可视化方法,提高乳腺癌免疫治疗效果。
研究内容:融合肿瘤靶向分子、荧光蛋白等,构建可用于磁共振等的多模态成像分子探针,在亚细胞、细胞和组织等水平,研究建立乳腺癌微环境的动态可视化新技术与新方法(空间分辨率优于500μm),实现与免疫治疗相关微环境(≥2种标志物或参数)的动态可视化监测、评估。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方向4、基于磁共振技术的复杂先心病形态学及血液动力学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复杂先心病的形态学及血液动力学评估手段及模型,揭示其与心脏功能变化间的关联机制。
研究内容:研究复杂先心病的三维动态磁共振成像新算法,获得心脏结构影像及血流速度、流量率等血液动力学参数(成像序列1.2mm分辨率,视野范围350mm,扫描时间8-10分钟),实现自由呼吸状态下形成图像。构建多种复杂先心病的疾病谱综合模型,筛选相关的影像学生物标记,并开展与心脏功能变化相关的机制研究。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方向5、脑胶质肿瘤患者脑功能重塑预测及验证
研究目标:揭示脑肿瘤患者行为与功能变化的大脑重塑的影像学关联,建立术前术后患者脑功能改变的预测模型,为脑胶质瘤患者治疗后康复及综合治疗提供依据。
研究内容:基于多模态功能磁共振成像、神经导航、个体化脑功能区识别等技术,实现图像融合三维可视化,确立脑胶质瘤患者基于种子点的功能连接,阐明脑肿瘤患者行为与功能变化的大脑重塑的影像学关联,建立治疗前后脑功能改变的预测模型,并进行数据集验证。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二)集成电路领域
专题四、集成电路前瞻性研究
方向1、超导约瑟夫森结TCAD仿真工具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超导约瑟夫森结可视化交互TCAD仿真软件平台,支持超导集成电路约瑟夫森结性能的仿真分析,仿真的约瑟夫森结临界电流密度跟实测相比误差在10%以内,为解决量子退火芯片中量子比特设计和工艺协同优化问题奠定关键基础。
研究内容:全面分析量子退火芯片核心器件——Nb基约瑟夫森结的物理机制,开发基于NEGF 的量子输运方法TCAD仿真软件,支持按工艺、材料需求进行三维器件结构建模,包含约瑟夫森结界面工艺到器件结构以及电学性能的分析仿真。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
方向2、GAA-FET器件DTCO仿真分析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配合产业界基于较成熟的先进技术节点,提出环栅场效应管(GAA-FET)器件的工艺流程方案并通过设计工艺协同优化(DTCO),建立合理的设计规则,实现器件结构优化和单元电路性能提升。
研究内容:基于先进工艺建立GAA-FET DTCO的PPA分析等全流程仿真分析方法,优化设计规则和器件结构,构建GAA-FET器件紧凑物理模型,开展典型单元电路的仿真分析,评估整体技术方案的可行性。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
方向3、应用于先进CMOS外延工艺的RHEED定量表征方法研究及软/硬件系统实现
研究目标:针对未来先进工艺中在线实时监测半导体外延薄膜的需要,进一步发展反射式高能电子衍射(RHEED)技术,实现全晶圆粗糙度、晶格常数、缺陷等参数的数据收集,表面粗糙度量测精度≤0.02nm,并完成对比测试和工艺验证及评估。
研究内容:基于RHEED技术开发高质量半导体外延薄膜量测系统,构建基于RHEED技术定量表征半导体薄膜粗糙度的模型,发展半导体薄膜粗糙度定量表征方法,拓展RHEED定位表征薄膜缺陷的方法,并应用于FinFET/GAA-FET器件核心外延工艺薄膜的表面粗糙度量测技术并实现相关量测应用。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
方向4、14nm FinFET及以下节点工艺Litho、SiGe等核心工艺监测的研究
研究目标:创新14nm FinFET及以下工艺节点光刻(Litho)、锗硅外延(SiGe)核心工艺监测的新方法,开发设计标准单元库对14nm及以下工艺节点的Litho、SiGe进行有效监测,助力缩短研发周期。
研究内容:研究14nm FinFET及以下工艺节点的Litho、SiGe等关键工艺对产品设计及其布图(Layout)产生关键影响的机理及特性。整合Layout设计与工艺,构建14nm及以下工艺节点的标准单元库和核心工艺监测评估方法,改善优化Litho、SiGe等在研发上量阶段的工艺。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
方向5、FinFET工艺寄生效应的精准表征、建模及测试版图自动生成工具研究开发
研究目标:揭示FinFET器件本征及中后段工艺寄生特性引入机制,实现精准的寄生效应在片测试技术并应用于RC精准建模,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版图自动生成工具。
研究内容:研究FinFET器件三维结构特有的本征及中后段工艺寄生引入机制、独有结构寄生电容的精准拆分、计算及电磁仿真拟合,探索极微小电容的可集成在片测试电路并应用于FinFET先进工艺建模。研发适用于该工艺的RC测试结构版图自动生成工具,生成一套适用于中后道RC参数提取的测试结构版图,进行流片验证、测试、参数提取,并建立RC参数模型。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
专题五、毫米波和太赫兹技术
方向1、适用于相干太赫兹通信的全模拟硅基集成接收机的研究
研究目标:研究相干太赫兹通信全模拟硅基集成接收机,在载波频率300GHz实现单通道面积≤1mm2、功耗150mW、带宽≥3GHz的支持QAM正交调制的相控接收机设计。
研究内容:基于克拉莫-克若尼关系的太赫兹接收机,研究简洁高效的集成全模拟太赫兹接收机电路设计,优化相干接收机整体的功耗与电路复杂度,替代传统通信正交解调手段实现相位及振幅信息的解析。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
方向2、基于传输线理论的片上集成互连结构与元件模型和建模方法
研究目标:革新射频芯片(RFIC)原理图和版图设计流程,实现基于硅基片上传输线解析建模的RFIC设计,可兼容国产射频集成电路仿真器以及PDK环境应用,为基于国产化EDA工具平台发展高效率RFIC设计建立基础。
研究内容:研究基于传输线理论的片上集成微带线、传输线等互连结构、元件模型和建模方法,优化RFIC原理图和版图设计流程,完善无源互连结构从器件设计到测量及模型库开发流程,完成基于Si基片上传输线解析建模的RFIC设计。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
专题六、功率器件研究
方向1、基于DTCO技术的车规级智能功率MOSFET全集成研究
研究目标:采用设计工艺协同优化(DTCO)技术实现功率MOSFET与控制电路的单芯片全集成及协同设计。建立控制逻辑器件、功率MOSFET模型及PDK(误差10%以内),并实现集成控制逻辑电路的功率MOSFET设计及性能验证,探索解决低开关速率下由于安全工作区SOA超界而损坏功率MOSFET问题。
研究内容:研究并改进功率MOSFET工艺技术,提出兼容功率MOSFET及控制电路的工艺制备技术路线,满足功率MOSFET和控制电路单芯片全集成。研究并提出面向功率MOSFET的DTCO设计方法,实现工艺、器件、电路及功率MOSFET协同优化设计。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各研究方向同一单位限报1项。
8、申请人在申请前应向联合资助方了解相关项目的需求背景和要求。高端医疗装备领域(专题1-专题3),请联系康女士,联系电话15000500752;集成电路领域(专题4-专题6),请联系任先生,联系电话13817606447。
9、申请项目评审通过后,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将收到签订“探索者计划资助项目协议书”的通知。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与联合资助方联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协议书签订工作。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2年9月5日16:30。
四、咨询电话
021-12345、8008205114 (座机)、4008205114(手机)
查看原文:上海市2022年度“探索者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来啦!
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支持方向
(一)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项目
支持本市中小微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对本市中小微企业通过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获得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降低企业疫情期间的融资成本。
(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项目
以信息技术与应用为支撑,集聚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服务商,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赋能中小企业。鼓励数字化服务商为本市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企业上云、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支持数字化服务商设计推广适合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科技防疫产品和服务并降低资费。
二、支持标准和方式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支持方式和额度按照《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项目
按照2022年3-5月期间,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企业应付利息的不高于30%给予贴息,重点支持本市“3 6”产业中小微企业,包括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等,零售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等其他市级专项资金贷款贴息支持的行业不再重复支持。项目由本市提供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代为申报,在获得贴息资金后返还相关中小微企业。
(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项目
对本市中小企业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与数字化服务商签订的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服务合同金额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服务合同金额不高于30万元),按照不超过合同金额30%的比例予以支持;与“企业上云”服务商(2020年遴选)签订的上云套餐、云电脑、云视讯、云客服、云对讲、智能门磁、智能喇叭等科技防疫产品的服务合同(单个企业服务合同不超过1万元),按照不超过合同金额30%的比例予以支持。服务合同、服务费用支付凭据及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需经第三方机构审核查验。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通过社会公开征集,经专家综合评审和网上公示后确定,有效期一年。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收到补贴资金后返还相关中小企业。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采申报专项资金项目的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必须分别符合《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中小企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一)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项目
项目申报机构为本市辖内法人银行、商业银行在沪分行。申报机构应在获得贴息资金后一个月内按规定返还相关中小微企业,同时提供相关资金支付凭证。
(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项目
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单位(分支机构除外),具有相应的数字化服务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经营稳定且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申报单位数字化产品或服务应适合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具备核心竞争优势,具有较好的应用效益和较高的市场成熟度;申报单位上年度服务中小企业数量不少于1000家。
企业上云服务商的遴选有效期为三年(2020-2022年),本年度不再另行申报,如在疫情期间提供免费产品和服务的,需单独提供申请使用的企业清单。
四、申报方式和要求
1.项目申报采申报专项资金项目的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必须分别符合《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中小企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一)网上申报
通过法人一证通登陆“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www.shanghai.gov.cn)(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column/ot/onething.html),选择“市级支持资金申请”,选择“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并保存下载相应申请表。
(二)申报材料要求
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三)特别说明
已申报其他市级专项资金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复申报不予受理。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申报单位在登录时需关联法人一证通,在提交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时需加盖电子签章(详见附件2)。
五、受理申请
(一)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项目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项目单位申报为2022年8月22日-9月2日。
咨询电话:傅今 23112685、姚蕴哲 60801162
(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项目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项目单位申报为2022年8月22日-9月2日;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截至2022年9月9日。
咨询电话:徐明江 23112799 、陈利伟 2311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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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征集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储备项目的通知
一、征集范围
(一)创新药
2021年10月1日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产品:
1.获得国家药品注册批件,由本市单位作为“上市许可持有人”,并在本市实现生产的创新药物;
2.获得国家药品注册批件,由本市单位作为“上市许可持有人”,并承诺于2024年5月31日前在本市实现生产的创新药物;
3. 正在开展III期临床试验,并承诺本市单位为“上市许可持有人”,且于2024年5月31日前在本市实现生产的创新药物。
(二)改良型新药
2021年10月1日后获得国家药品注册批件,本市单位作为“上市许可持有人”,在本市生产或承诺于2024年5月31日前在本市实现生产的改良型新药
(三)医疗器械
进入国家或本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并于2021年10月1日后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本市生产的产品。
(四)取得国际认证的创新药械
专题二:核心技术攻关、专业化服务平台建设及重大产业化项目
征集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具备核心技术能力的专业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重大产业化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新增投资从2022年1月1日起计算),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重点领域如下:
新冠疫苗和治疗药物、新冠病毒检测设备和试剂、新冠疫苗生产相关设备和耗材等新型冠状病毒治疗防控相关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生物制品、化学药、中药等方向的创新药和制药上下游产业链(设备、耗材、原辅料等)等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诊断检验、先进治疗设备、监护与生命支持设备、植介入器械、高端康复辅助器械、智慧医疗产品等高端医疗器械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专题三:合同生产项目(CMO)
1.项目承担单位是本市生物医药合同生产的受托企业;
2.项目承担单位具备2021年10月1日后签订的药品、医疗器械等委托生产服务协议;
3.合同研发生产的产品为受托企业首次承接生产的国内外已上市产品或进入III期临床试验的药品;
4.受托企业具备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资质,委托双方无投资关联关系。
专题三:合同生产项目(CMO)
征集项目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是本市生物医药合同生产的受托企业;
2.项目承担单位具备2021年10月1日后签订的药品、医疗器械等委托生产服务协议;
专题三:合同生产项目(CMO)
征集项目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是本市生物医药合同生产的受托企业;
2.项目承担单位具备2021年10月1日后签订的药品、医疗器械等委托生产服务协议;
3.合同研发生产的产品为受托企业首次承接生产的国内外已上市产品或进入III期临床试验的药品;
4.受托企业具备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资质,委托双方无投资关联关系。
专题四:创新产品上市后再评价项目
(一)药物
征集2019年1月1日后取得注册批件并在本市研发生产的创新药进行临床再评价、新适应症临床试验或真实世界研究项目,取得新适应症注册批件或临床总结报告。单品种仅支持一次。
(二)创新医疗器械
征集2019年1月1日后取得注册证并在本市研发生产的创新医疗器械(通过国家或上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批准上市的医疗器械产品可放宽至2018年1月1日后),开展临床示范应用研究或临床再评价研究项目,形成产品优化方案。单品种仅支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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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征集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储备项目的通知
科技项目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育
建设目标:鼓励创办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支持其专业化、组织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
建设内容:(1)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建立技术转移专职机构或部门,构建成果披露、成果转化、考核评价、人才激励等制度保障,强化技术转移专业化服务能力。(2)支持社会化机构开展技术搜索、科技评价、概念验证、技术投融资等专业服务,或专注优势产业领域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服务产品、服务模式。
执行期限:2022年8月1日到2024年7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5个项目,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后补助支持。企业作为申报主体的,申报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所在区配套资助额度不低于市级资助的经费额度。
申报主体要求:专职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人数不少于3人。
专题二、大企业开放式创新中心培育
建设目标: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实现资源汇聚、概念验证、创业孵化、技术转移、技术投融资、生态社区等功能中的四项及以上核心能力,形成以大企业为核心的开放式创新生态。
建设内容:引导产业链“链主”企业或行业骨干企业牵头构建大企业开放式创新中心,联动创新挑战赛平台,挖掘不少于50项的企业需求,联动不少于30家的科研机构、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形成创新联合体、联合创新中心、创新创业载体等开放式创新路径,依托平台实现创新增值(含新产品收入、降本增效、吸纳投融资、技术转移等)。
执行期限:2022年8月1日到2024年7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5个项目,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后补助支持。申报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4:1,所在区配套资助额度不低于市级资助的经费额度。
申报主体要求:申报单位是符合国家相关划型标准的大型企业,或具备为大企业提供开放式创新平台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硬件基础和服务能力。
专题三、科研机构概念验证中心培育
建设目标: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培育高价值专利、转化高质量成果,建立成果概念验证中心,形成技术可行性验证、商业评价、知识产权管理、技术转移、技术投融资等服务中的三项及以上能力,促进技术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
建设内容:统筹内部技术转移机构或部门、创新创业载体等资源,联动产业资源、社会资本和服务机构等,设立概念验证资金(基金),筛选不少于10项的优质早期科技成果开展概念验证,推动不少于3项概念验证成果以许可、转让或作价投资等方式转化,逐步建立科技成果早期发现、转化和投融资机制。
执行期限:2022年8月1日到2024年7月31日。
经费额度:本方向为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个项目拟投入专项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申报单位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4:1。
申报主体要求: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具有专职技术转移机构(部门)、健全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
专题四、区域科技成果转化特色服务示范
建设目标:立足区域科技资源禀赋,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特色服务,主要包括:(1)打造面向产业、贴近市场,专业化、体系化、开放性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2)探索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机制,推动构建现代化高水平技术交易市场。实现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资源的集聚和示范带动效应,为区域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
建设内容:(1)形成技术转移专业化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实训体系、生态体系,联合不少于2所高校开展技术转移方向学历教育,联动不少于10家企业或服务机构建设实训基地,探索技术经理人孵化、创业和激励机制,培养不少于1000名技术经理人,形成不少于20项技术交易案例。(2)建立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资产评估等多元化科技成果市场交易定价方法,探索技术交易业务与资本市场对接机制,与全国不少于5家交易场所合作,联动不少于30家专业机构,实施不少于100项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促成技术交易额不少于15亿元。
执行期限:2022年8月1日到2024年7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2个项目,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申报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所在区配套资助额度不低于市级资助的经费额度。
申报主体要求:专职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人数不少于10人。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本计划已支持的单位,同一类型不得再进行申报。
3.所申报专题有区级配套支持的,应由所在区提出推荐意见,并承诺予以配套支持。
4.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5.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6.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7.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8.申报单位提供对技术性收入(主要指技术转移及服务的收入),以及促进技术转移项目成交金额等信息的,应提供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此件主动公开)
公室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登记编号信息(清单)。本市技术交易场所提供的技术交易凭证可替代相关技术交易合同文本,作为交易佐证材料。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8月3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2年8月22日16:30。
四、咨询电话
021-12345、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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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_项目申报_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面向民生领域联合解决企业创新需求
研究目标:聚焦特色产业领域的创新需求,推广科技惠民技术,形成跨区域示范应用。
研究内容:面向生态环保、智慧医疗领域,解决新产品研发和生产、新场景应用等创新活动的关键技术需求,引导产学研合作或大中小企业协同,鼓励通过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创新中心等形式,建立跨区域长效合作机制。
执行期限:2022年8月1日到2024年7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0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申报单位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申报主体要求:
1. 申报单位应当是创新需求提出方或解决方,具有跨区域组织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
2. 申报单位须联合苏浙皖二省及以上的有关单位共同实施,并与合作单位就合作项目签订合作协议。
3. 申报单位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重点支持。(1)属于G60科创走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沿沪宁产业创新带,以及与上海市科技主管部门签订相关科技合作协议的地区,且所在地区科技主管部门在2019-2021期间已支持过相关项目,或承诺对本项目予以支持的,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确认。(2)参加2021年度中国创新挑战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专题赛)暨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的需求提出方或解决方。
专题二、长三角创业孵化载体服务能力建设
研究目标:高质量培育面向重点产业、长三角联动的创新创业载体,孵化培育科技企业(团队)不低于20家,为创新创业者跨区域创业提供精准便利服务,促进协同发展。
研究内容:面向生命健康、数字经济领域,引导相关载体提升创业孵化、投融资、应用场景提供等专业服务能力,探索建立与长三角区域内相关产业领域载体联合孵化、资源共用的协同机制,推动若干创业项目实施。
执行期限:2022年8月1日到2024年7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申报单位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
申报主体要求:
1. 申报单位联合苏浙皖二省及以上有关单位共同实施,并与合作单位就合作项目签订合作协议。
2. 申报单位满足以下情况之一的,重点支持。(1)属于G60科创走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沿沪宁产业创新带,以及与上海市科技主管部门签订相关科技合作协议的地区,且所在地区科技主管部门在2019-2021期间已支持过相关项目,或承诺对本项目予以支持的,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确认。(2)具备国家级创新创业平台(载体)资质及创新孵化服务功能。(3)申报单位所在区提供配套支持。
专题三、创新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应用示范
研究目标:构建创新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的应用场景和服务平台,实现跨区域技术交易或投融资的金额不少于1亿元,促进长三角区域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市场化、一体化配置,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
研究内容: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资源共享等场景开展先行探索,提出并实践操作性强,具有示范推广意义的平台模式,包括运营模式开发、一体化标准制定、数据互联互通、平台建设等,促进不少于10个长三角县级以上区域一体化协同,支持和服务不少于200家科技企业。
执行期限:2022年8月1日到2024年7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申报单位联合苏浙皖三省有关单位共同实施,并与合作单位就合作项目签订合作协议。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 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单位或非法人组织,申报本指南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1项。
2.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 作为项目责任人已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4.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5.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上传项目可行性方案等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6.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 市科委在网上申报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集中征求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对于申报项目合作单位及申报项目的意见。
三、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8月2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2年8月19日16:30。
四、咨询电话
021-12345、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查看原文:关于发布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_项目申报_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的通知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204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本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重点专项2022年度指南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特通知如下。
请各申报单位按科技部申报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专业机构可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各重点专项联系人及网上申报时间如下:
查看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的通知_项目申报_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通知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98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本市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特通知如下。
请各申报单位按科技部申报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专业机构可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8:00至8月26日16:00。
联系人: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袁宗谦,电话:021-24197805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杨文展,电话:021-2311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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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通知_项目申报_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以上内容经小编综合整理,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发布最新信息为准。
end.
文章来源:浦东企业政策在线公众号、上海科技公众号、上海经信委上公众号、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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