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科研项目立项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科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立项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我部现将2023年度重大科研项目立项予以公示。
一、立项范围
本次公示的2023年度重大科研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
2. 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3. 国家重大工程项目。
4. 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项目。
5. 其他符合条件的重大科研项目。
二、立项条件
本次立项的重大科研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
2. 涉及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要、科学技术前沿等领域。
3. 具有明确的项目目标、任务书、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资金需求等详细信息。
4. 符合项目管理规范和标准,具有完善的立项程序和文档。
三、立项公示
本次立项重大科研项目的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至2月21日。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可通过以下方式对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1. 通过互联网登录我部官方网站(http://www.mof.gov.cn),进入重大科研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公示。
2. 通过邮寄方式将公示材料寄送到我部科技发展司,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8号,联系人:李妍,联系电话:010-82967855。
3. 通过电子邮件将公示材料发至我部科技发展司邮箱:[邮箱地址]。
四、立项监督
我部将加强对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和管理的监督,发现违规立项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同时,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可以对本次立项项目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部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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