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减少民生项目县级配套资金”,财政部答复(民生政策和工程)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刘贵芳代表提出了《关于减少民生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的建议》。近日,财政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895号建议的答复》,对此进行了回复。

人大代表建议“减少民生项目县级配套资金”,财政部答复(民生政策和工程)

财政部在答复中表示,中央财政历来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多年来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基本医疗保障等民生事项基本上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支出责任。

其中,地方承担部分在省以下的责任划分,由各地自行确定。中央财政在认真履行中央支出责任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缓解地方特别是基层财政支出压力,支持市县基层更好履行民生保障责任。

一是合理确定支出责任分担比例,对中西部地区适当提高中央分担比例,减轻地方支出负担。例如,对于代表提及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以及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等共同财政事权事项,中央财政对河北省等中部地区,按照60%的比例分担支出责任,高于对东部地区10%-50%的分担比例,体现了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的倾斜照顾,为减轻有关基层政府支出压力创造条件。

人大代表建议“减少民生项目县级配套资金”,财政部答复(民生政策和工程)

二是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推动支出责任适当上移,缓解基层支出压力。督促省级财政部门抓紧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结合基层政府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分省以下各级政府支出责任,适度强化教育、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方面的省级财政事权,明确省级政府在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职责,避免将过多支出责任交由基层政府承担。

三是持续加大财力补助力度,推动财力下沉基层,提高市县财政保障能力。2022年安排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近9.8万亿元,增加约1.5万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21179亿元,增长11.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779亿元,增长11.8%,强化对地方的财力支持。同时,引导省级加大财力下沉力度,重点加强对困难县的经费支持,增强市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人大代表建议“减少民生项目县级配套资金”,财政部答复(民生政策和工程)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严格落实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将更多资金投向财力薄弱的基层政府,同时,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合理确定省以下各项支出分担机制,确保基层政府财力可承受。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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