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尊敬的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各科研单位,各军工企业:
根据《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管理,提高科研试制费的使用效率,我们进行了补充通知。
一、补充通知的内容
1. 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缴纳标准
根据《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缴纳标准为:
(1)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科研费用,按照项目合同规定的金额,从项目经费中扣除。
(2)军队有关部门规定的科研费用,按照项目合同规定的金额,从项目经费中扣除。
2. 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缴纳方式
(1)项目开始前,各科研单位应当将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缴纳金额,填写在项目经费开支审批单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2)项目完成后,各科研单位应当将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缴纳金额,填写在项目经费开支审批单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
3. 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缴纳时间
(1)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缴纳时间,应当严格按照项目合同规定的金额,在项目开始前或者完成后缴纳。
(2)项目开始前,各科研单位应当将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缴纳金额,填写在项目经费开支审批单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完成后,各科研单位应当将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缴纳金额,填写在项目经费开支审批单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
二、补充通知的应用范围
本次补充通知适用于:
(1)所有申请国防科研试制费的项目单位;
(2)所有在项目经费开支中扣除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科研单位;
(3)所有缴纳国防科研试制费的项目单位。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各科研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和本次补充通知的规定,管理国防科研试制费的使用,保证科研试制费的正确使用。
2. 各科研单位应当加强对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缴纳情况的监督,确保各项科研费用的及时缴纳。
3. 各科研单位应当加强对国防科研试制费的财务管理,确保各项科研费用的准确支出。
尊敬的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各科研单位,各军工企业:
本次补充通知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管理,提高科研试制费的使用效率。各科研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缴纳国防科研试制费,并加强对科研试制费的财务管理,确保各项科研费用的正确使用。
特此通知。
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
2023年2月18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