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为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科技创新,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区政府制定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一、基金用途
本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开发区内科技创新项目的资金扶持,包括但不限于:科技研发、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等。
二、基金申请
1. 基金申请时间为每年1月至3月。
2. 申请方式:开发区政府设立科技创新基金申请审核小组,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
3. 申请者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文件:
(1)科技创新基金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
(4)科技研发资金证明;
(5)项目进展报告;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基金资助
1. 基金资助方式:根据申请者提交申请文件的情况,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给予资助。
2. 资助金额: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科技研发资金证明等文件确定。
3. 资助种类:根据申请者的需求,基金资助种类包括:研发资助、人才资助、平台资助、知识产权资助等。
4. 资助比例:根据申请者的需求,基金资助比例根据项目类型、资助金额等因素确定。
四、基金管理
1. 基金管理由开发区政府设立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2. 基金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基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运作。
3. 基金管理应当加强与申请者的沟通,及时反馈项目进展和资助情况,确保资助政策的及时落实。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将为开发区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推动科技创新事业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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