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和履行行为,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合同管理
1.1 工程合同由合同双方签订,合同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名称、规模、进度、地点等;
(2)工程预算、资金来源、预算编制方法等;
(3)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程序;
(4)工程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等;
(5)合同的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6)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2 合同书应使用中文书写,双方应签字并盖章。
1.3 合同双方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确保施工计划的执行。
二、合同签订
2.1 合同签订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应协商确定合同的条款,并确保合同条款的公平合理;
(2)诚信原则,双方应遵守合同的约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3)依法签订原则,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2.2 合同签订应使用书面形式,双方应签字并盖章。
2.3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三、合同履行
3.1 合同履行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工程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工程的质量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工程的进度应按计划进行,不得延误;
(4)工程的验收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并确保验收合格。
3.2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
4.1 工程合同管理规定由合同双方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4.2 工程合同管理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或终止合同。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合同双方应认真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程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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