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7月7日电 (记者林丽鹂)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已完成升级改造,按照规范统一、便捷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全面上线适应新公司法的新功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等一系列即时信息的公示进行调整完善,新增了公司解散公示、强制注销公告、依人民法院判决申请撤销登记信息公示、终止公告,调整了减少注册资本公告,更好服务近5000万户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配合新公司法履行相关公示公告。
此外,针对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和企业非常关心的“已解冻股权冻结信息”公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积极与最高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决定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企业等经营主体的不利影响。
为积极推动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帮助企业重建信誉、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公示系统已于今年6月15日起停止公示“已解冻股权冻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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