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经费的使用管理,保证安全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安全经费是指用于保障公共安全、预防发生事故和维护安全工作所需的资金。安全经费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用于保障公共安全和预防发生事故。
第二条 安全经费的使用应当由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分配。安全经费的使用应当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安全技术研发和培训;
(二)安全检查和维护;
(三)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其他与公共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三条 安全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理使用,保证安全经费的用于必要工作;
(二)用途明确,专款专用,避免浪费;
(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四条 安全经费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不得用于与安全无关的开支。安全经费的开支应当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审计和公示。
第五条 安全经费的使用应当保证用于保障公共安全和预防发生事故的工作,不得用于个人或者团体的开支。
第六条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安全经费的使用管理,建立安全经费使用的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经费使用计划,定期进行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汇报和审计。
第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侵占、骗取、滥用安全经费。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任何单位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安全经费的使用管理,保证安全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解释。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2] 《安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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