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要点——桩基工程(epc项目管理流程)

桩基工程(主要为CFG桩

一、桩基工程主要参考的规范

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 106-2003;

4.《长螺旋钻孔泵压混凝土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DB13(J)31—2001;

5.《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T93—95

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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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EPC项目管理部工作的任务

1.协助建设单位编写开工报告,组织施工现场基准桩和水准点的交接;

2.审查分包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施工单位的进场管理人员和钻机机手的上岗证件;

3.审查工程设计变更,与建设单位共同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4.编制本工程的项目实施计划和施工计划,并报业主审查;

5.审查施工单位施工前的控制轴线坐标放样,桩位布点,基坑基底标高,下达开工指令。

6.利用现场监理部的旁站监理、巡视监理,抽测检验及组织协调等监理手段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动态控制和管理;

7.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质量,对桩基混凝土试块进行见证取样,对不同批次的商品混凝土进行塌落度检验,控制砼的和易性;

8.要求监理部派人旁站施工单位的钻孔、提钻、浇注全过程,并做好每一个桩的旁站记录。

9.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0.监督分包施工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验收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11.重点抽查部分浇注过程中有意外和疑问的桩体进行试验,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2.审查分包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安排,及时协调甲方、乙方共同解决施工现场影响工期的因素,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3.督促履行施工合同,主持协商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14.组织工程管理例会、工程协调会议和必要的专题会议,进行工程组织协调;

15.向业主提供有关的信息报告包括会议纪要、管理月报、工程质量总体评估报告、管理工作总结报告等;

16.督促分包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7.验证桩基合格数量,参与桩基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告,签署建设管理单位意见;

18.核查桩基工程结算;

19.组织并监督分包施工单位与桩基专业施工单位的桩基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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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理控制的要点和目标

(一)测量桩基工程控制要点和目标

1.经纬仪:J6经纬仪测回法的测回较差范围是±30″;J2经纬仪测回法的测回较差范围是±20″;经纬仪垂直角指标差DJ6是±25″;DJ2是±15″;

2.水准仪:按照五等水准要求:误差控制在±30(mm)内;注:L单位为公里。

3.全站仪:坐标允许误差:X轴0.005m;Y轴0.005m;测距允许误差:一测回读数较差≤10mm,单程各测回较差≤15mm。

4.普通钢尺测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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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础桩位放样轴线允许偏差范围是:单排桩或群桩中的边桩±10mm;群桩±20mm。

6.水准仪使用前主管测量的EPC项目工程师应对仪器的合格证和年检记录进行检查,且应采用最大偏差法进行测回误差检查,检查合格后的水准仪方可用在基槽水准方格网的测量中。最大偏差法的检查方法是:置镜于后视点50米处测量后视塔尺读数,做好记录;测量150米外的前视塔尺读数并记录,计算前视后视之间的高差。再将水准仪置镜于前视的50米处和后视的150米处,读数计算高差,两次测量的高差在9mm以内的水准仪方可投入使用。

7.经纬仪使用前主管测量的EPC项目工程师应对仪器的合格证和年检记录进行检查,且应采用正倒镜取差法测量仪器误差,方法是经纬仪支在两点之间,两点间距经纬仪分别为50米和150米,采用盘右、盘左分别进行测量,两者间夹角误差在30〃内的经纬仪方可投入使用。

8.全站仪使用前主管测量的EPC项目工程师应对仪器的合格证和年检记录进行检查,且应采用正倒镜取差法测量仪器误差,方法是全站仪支在两点之间,两点间距经纬仪分别为50米和150米,采用盘右、盘左分别进行测量,两者间夹角误差在30〃内的全站仪角度误差符合使用要求。距离校差应采用合格的钢尺实际测量读数200m的距离,误差0.002m内合格,但现场控制在1mm内都可以使用。全站仪坐标测量采用三角互测方法控制误差在X、Y轴坐标均在0.005m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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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经纬仪一个测回后必须使用正倒镜分中法平衡误差;水准仪一个测回后必须回水准点复核取中平衡误差;全站仪一个测回后必须采用三角形导线测回平衡误差。

10.桩基轴线测量后必须使用钢尺拉测各边边长和对角线,以此检查测量数据相对位置正确与否。

(二)桩基施工前准备工作控制要点和目标

1.施工前应严格对桩位进行检验,采用经纬仪验证轴线通直,钢尺拉通线测量桩位是否合格。

2.应对钻机的机头到钻头的距离进行钢尺测量,在施工桩长的距离处留明显记号,保证施工桩长。

3.水准仪测量基坑土的高程,保证钻机的有效桩长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4.桩位处除了插明显标志物以外必须采用对孔灌灰标记,灌灰深度保证200mm。

5.混凝土拌制应对搅拌站资质、营业执照、年检记录、法定计量部门出具的实验配比资格证明、原材料质量与计量、混凝土配合比坍落度混凝土强度等级等进行检查。

6.开钻前检查钻机是否运转正常,是否有安全保护措施,地泵是否保证正常使用,泵管长度是否充足,护筒高度是否正确,电力是否能够保证,振动棒、钻头是否有备用品等准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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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桩基施工中控制要点和目标

1.监督钻机的钻头是否对准桩位;是否有庛桩现象。

2.监督钻机的水平指针是否停留在0°刻度处。

3.检查混凝土的塌落度,一般保持在180mm~200mm范围内,粗集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

4.连续浇注100m³以上的砼,每100m³监督留试块一组;间断24小时的砼并未超过100m³也监督留试块一组。

5.监督提钻浇注过程中是否有间断性砼压入不足现象,现场旁站人员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暂停提钻,继续压入砼,保证不断桩。

6.砼供应超过2小时以上的,做好记录,作为重点检测对象。

7.严禁施工单位人员向较稠的砼中加水。

8.如果怀疑提钻过程中某桩中间断桩的,可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暂停提钻,继续向砼桩身内钻进200mm以上,然后压灰提钻。

9.遇到卵石较多的情况应通知施工单位钻头旋至设计底标高处后空转数下钻杆,保证卵石松散开后再提钻。

10.成孔施工允许的允许偏差:

成孔方法

桩径偏差(mm)

垂直度允许偏差(%)

桩位允许偏差(mm)

条形复合地基沿垂直轴线方向和群桩复合地基中的边桩

条形复合地基沿轴线方向和群桩复合地基中间桩

长螺旋钻机

-20

1

70

150

11.当被加固土层中有松散饱和粉土、粉细沙层时,钻杆钻进过程中叶片剪切作用会对土体产生扰动,当土体受剪切扰动能量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会使土体发生液化, 这样在连续施工相邻工程桩时,前一根打完尚未固结的桩的桩顶会突然下落一定高度,当泵入足够多混凝土后前一根桩的桩顶又逐渐恢复到一定标高, 这种过程容易发生夹泥、缩径现象、甚至断桩,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施工中需提醒和监督施工单位采用措施防止窜孔:

①为了防止窜孔,改进钻头适当提高钻进速度以避免由于对土体较大扰动产生液化;

②对易发生窜孔的土层,施工中应采用隔桩、隔排跳打的方案,但在跳打时要求及时清除成桩时排出的弃土,避免影响施工进度;

③减少在窜孔区域打桩推进排数,尽量离开已打桩,减少对已打桩扰动能量的积累, 如若发生窜孔,一般是当提钻灌注混凝土到发生窜孔土层时停止提钻,并连续泵送混凝土直到窜孔桩混合料液面上升至原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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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桩基施工后控制要点和目标

1.待CFG桩成型至少10天后才可以批准分包施工单位进行凿桩头工作,在清理桩间土的工作时,机械施工的土层最多也必须距桩头200mm以上,其余土方必须人工清理,注意保护桩头。

2.待桩头被凿好之后,应恢复测量轴线控制桩,根据控制桩对桩位轴线进行拉线测量。

3.按照设计图纸规定本工程桩基应进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试验的目的是: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判定竖向抗压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通过桩身内力及变形测试,测定桩侧、桩端阻力;验证高应变法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结果。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验收抽样检测的受检桩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①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

②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

③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

④施工工艺不同的桩;

⑤承载力验收检测时适量选择完整性检测中判定的Ⅲ类桩;

⑥除上述规定外,同类型桩宜均匀随机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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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设计图纸规定本工程桩基应进行低应变法进行检测,检测目的是检测桩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

5.桩身完整性检测结果评价,应列出每根受检桩的桩身完整性类别。桩身完整性分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的技术内容划分。IV类桩应进行工程处理。

桩身完整性类别

分 类 原 则

Ⅰ类桩

桩身完整

Ⅱ类桩

桩身有轻微缺陷,不会影响桩身结构承载力的正常发挥

Ⅲ类桩

桩身有明显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有影响

Ⅳ类桩

桩身存在严重缺陷

6.试验加载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当采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加载时应并联同步工作,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采用的千斤顶型号、规格应相同。

②千斤顶的合力中心应与桩轴线重合。

7.加载反力装置可根据现场条件选择锚桩横梁反力装置、压重平台反力装置、锚桩压重联合反力装置、地锚反力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加载反力装置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加载量的1.2倍。

②应对加载反力装置的全部构件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

③应对锚桩抗拔力(地基土、抗拔钢筋、桩的接头)进行验算;采用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数量不应少于4根,并应监测锚桩上拔量。

④压重宜在检测前一次加足,并均匀稳固地放置于平台上。

⑤压重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有条件时宜利用工程桩作为堆载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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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荷载测量可用放置在千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或采用并联于千斤顶油路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根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传感器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1%,压力表精度应优于或等于0.4级。试验用压力表、油泵、油管在最大加载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规定工作压力的80%。

9.沉降测量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测量误差不大于0.1%FS,分辨力优于或等于0.01mm。

②直径或边宽大于500mm的桩,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置4个位移测试仪表,直径或边宽小于等于500mm的桩可对称安置2个位移测试仪表。

③沉降测定平面宜在桩顶200mm以下位置,测点应牢固地固定于桩身。

④基准梁应具有一定的刚度,梁的一端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桩上。

⑤固定和支撑位移计(百分表)的夹具及基准梁应避免气温、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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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参加统计的试桩结果,当满足其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取其平均值为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②当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应分析极差过大的原因,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综合确定,必要时可增加试桩数量。

③对桩数为3根或3根以下的柱下承台,或工程桩抽检数量少于3根时,应取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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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低应变法作用是检测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判定桩身缺陷的程度及位置。EPC施工管理在试验时应注意以下控制点:

①瞬态激振设备应包括能激发宽脉冲和窄脉冲的力锤和锤垫;力锤可装有力传感器;稳态激振设备应包括激振力可调、扫频范围为10~2000Hz的电磁式稳态激振器。

②传感器安装应与桩顶面垂直;用耦合剂粘结时,应具有足够的粘结强度。

③混凝土桩的激振点位置应选择在桩中心,测量传感器安装位置宜为距桩中心2/3半径处;

④激振方向应沿桩轴线方向。

⑤瞬态激振应通过现场敲击试验,选择合适重量的激振力锤和锤垫,宜用宽脉冲获取桩底或桩身下部缺陷反射信号,宜用窄脉冲获取桩身上部缺陷反射信号。

⑥稳态激振应在每一个设定频率下获得稳定响应信号,并应根据桩径、桩长及桩周土约束情况调整激振力大小。

⑦信号采集和筛选应符合下列规定:

a.根据桩径大小,桩心对称布置2~4个检测点;每个检测点记录的有效信号数不宜少于3个。
b.检查判断实测信号是否反映桩身完整性特征。
c.不同检测点及多次实测时域信号一致性较差,应分析原因,增加检测点数量。
d.信号不应失真和产生零漂,信号幅值不应超过测量系统的量程。

⑧桩身波速平均值的确定应符合在地质条件、设计桩型、成桩工艺相同的基桩中,选取不少于5根Ⅰ类桩的桩身波速值按下式计算其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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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从成桩到开始试验的间歇时间:在桩身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对于砂类土,不应少于10天;对于粉土和粘性土,不应少于15天。

⑩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压板可用圆形或方形,面积为一根桩承担的处理面积;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压板可用方形或矩形,其尺寸按实际桩数所承担的处理面积确定。压板底高程应与基础底面设计高程相同,压板下褥垫层应按设计褥垫层铺设。加荷等级可分为8-12级,总加载量不宜少于设计要求值的两倍。每加一级荷载Q,在加荷前后应各读记压板沉降S一次以后每半小时读记一次。每一小时内沉降增量小于0.1mm时即可加下一级荷载。当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可终止试验:

a.沉降急骤增大、土被挤出或压板周围出现明显的裂缝;

b.累计的沉降量已大于压板宽度或直径的10%;

c.总加载量已为设计要求值的两倍以上。

d.卸荷可分三级等量进行,每卸一级,读记回弹量,直到变形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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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碎石褥垫层控制要点和目标

1.褥垫层铺设厚度应均匀,厚度允许偏差为±10mm。

2.褥垫层铺设范围应超出基础边缘100mm,虚铺厚度按压实系数计算确定。

3.褥垫层铺设宜采用静力压实法,当基础底面下桩间土的含水量较小时,也可采用动力夯实法。

四、主要施工管理工作方法

主要施工管理工作方法为:

1.组织施工现场的桩基基坑的交接工作,发现基坑标高或尺寸误差后,及时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进行基坑尺寸和高程的调整,满足开钻要求,并组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的交接记录。

2.组织建设单位、勘察单位与分包施工单位的基准坐标和高程点的交接工作,并使用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钢尺等测量工具,对建设单位交接的桩位和高程进行导线测量,验证桩位的准确性和闭合性,做好交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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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项目管理规划大纲》、施工勘察资料、图纸资料编制本工程的项目实施计划,实施计划中应包含:工程概况、项目管理的工程范围及管理目标、管理对策、针对本项目特点的管理工作指导思想、主要的管理工作制度、管理组织方案、投入的管理力量、项目管理机构各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施工阶段的“三控三管一协调”方法和总体安排、本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难点及对应措施、管理工作主要程序和流程图、旁站监理计划等内容,且项目实施计划必须真实的反映施工现场项目管理部的规划框架和总体安排。

4.编写桩基施工的施工计划,由EPC项目经理批准后开始实施,各专业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都应该严格按照施工计划中的方法和控制要点进行旁站监理,如果实施细则中有不完善的地方,必须对细则进行及时调整。

5.进行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阅,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由总监批准再经EPC项目经理审核后可以进行实施。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编制依据、现场的地质、气候情况、施工准备工作、现场用水、电、道路等情况、工期要求、劳动力部署情况、材料机械配备情况、现场项目机构组成、现场布置情况、质量保证措施和保证体系组建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体系组成、雨季施工措施情况、工期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图、主要工艺流程和安排等内容。且分包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客观可行。

6.工程开工审核:审核分包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年审记录、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证书、特种作业上岗人员证书、进场材料、机械设备的证书、实验室资料、搅拌站资料等管理资料。

EPC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要点——桩基工程(epc项目管理流程)

7.施工测量规范要求的方法验证分包施工单位的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的年检证书和使用验证方法进行测量验证。实际测量施工单位的控制轴线坐标和高程测量结果。

8.分包施工同时监理人员应对钻机钻孔、提钻、浇注的全过程进行旁站,并认真做好旁站记录,签署分包施工单位报审的检验批、分项、隐蔽工程报审资料。

9.对工程上施工单位实际出现的问题采用项目管理部通知、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监理工作联系单、整改通知等文件进行通知,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时间申请复验和回复。

10.要求监理人员要持证上岗,做好每一份记录,换班之前必须详细交接后再交班。

11.按照图纸要求见证桩基的试验,并检查试验结果的合法性。

12.严格控制好分包施工单位凿桩头的时间,对桩体错位、断桩、桩头不够高度等现象,应做好记录并反映给建设单位,由设计分部提出补救方案,EPC项目管理部监督施工单位实行。

13.要求监理部严格监理施工单位的碎石褥垫层的材料、厚度、碾压密实度,保证基础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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