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都昌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组织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从组织员设置和配备、组织员工作职责、组织员培养及管理等方面出台工作举措,进一步发挥乡镇组织员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中坚作用。
该办法规定,乡镇设立党建工作办公室,由乡镇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专职组织员,配强党务力量。办法明确了组织员工作职责,抓好干部、基层党建、人才、老干部等工作,并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本地组织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乡镇党委和组织部门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对策。办法明确建立“组工大讲堂”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期乡镇组织员培训班,实行组织员跟班锻炼机制。根据组织员日常工作表现、跟班锻炼情况,对表现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的组织员,在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编 辑 | 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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