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 刘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监督制约权力作为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保障,坚定不移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财政部作为国家宏观调控部门,在宏观经济运行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充分运用好各种内外部监督手段,用制度保障权力依法规范运行。财政内控正是以加强财政核心业务的风险管控与监督制衡为根本,以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为手段,以提高财政治理效能为目标的一项长期性制度安排,对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财政权力运行机制起着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
提高政治站位 切实增强深化财政内控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有关内控建设提出要求。财政内控是财政部党组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财政系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必须深刻认识深化财政内控建设在新发展阶段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坚定不移地持续加以推进。
深化财政内控建设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新理念新要求的客观需要。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旗帜鲜明讲政治,既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也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政治优势。”只有站在政治的高度,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才能领会更透彻,工作起来才能更有预见性和主动性。财政部首先是政治机关,财政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属性,必须始终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内控的目的是查找风险、剖析原因、清除隐患,有助于提升干部及时发现问题的判断力、激发干部直指问题本质的领悟力、锤炼干部有效解决问题的执行力,为全面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强化政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通过开展内控建设,可以督促自警自省、校正偏差,保障财政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将党中央新理念新要求贯彻财政工作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深化财政内控建设是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行自我革命,必须从中央和国家机关严起、从机关党建抓起”“要以问题为着力点,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用力,以增强精准性、实效性”。深化财政内控建设是财政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对权力行使进行规范、加强财政系统自身建设的更高要求。必须坚持从制度上给自己“建笼子”、从执行上给自己“安辔头”、从追责上给自己“抽鞭子”,重新审视手中的财政管理权力,细致梳理财政工作流程,全面理清财政风险,该放的权力要放,该行使的权力要规范,自觉主动地形成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这也是财政人讲政治、严自律、重担当,积极主动地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烙印在思想里、贯彻在行动中、落实在工作上的具体体现。
深化财政内控建设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的内生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实践已经证明,财政内控在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尤其是对要害部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廉政和业务风险防范方面,能够切实发挥作用。财政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上,把内控建设作为强化权力监督制约、防范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抓住关键少数、聚焦关键业务、紧盯关键环节,最大程度减少干扰业务流程管控的人为因素,防范廉政风险,使内控真正成为防止出错的“规”和“矩”;进一步查找、梳理、评估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力求对风险早判早知、“未病先防”,让内控始终成为发现问题的“显微镜”和“放大镜”;进一步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研机析理,落实责任,堵塞漏洞,促进管理,让内控切实成为整改问题的“鞭”和“尺”。
深化财政内控建设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有力保障。“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是党中央给予财政的明确定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和实现路径,是党中央赋予当代财政人的历史使命,也是财政工作者的政治责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财政部从预算管理、财政体制、税收制度等方面入手,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取得重大进展,现代财税制度框架基本确立。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迈入新阶段,财政工作也面临新挑战新任务,必须拿出更大的勇气、更多的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凝聚改革合力、增强改革动力,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通过加强内控建设,可以提高财政面临新挑战时的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强化财政面对新任务时的风险评估与控制水平,把准财政工作方向,为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保驾护航。
深化财政内控建设是确保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不断提高财政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2020年以来,面对更加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财政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国之大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取得显著成效。但当前财政收支矛盾依然较大,财政部门必须坚决落实好“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开源节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并不是要让财政不花钱,而是要改变前些年过“好日子”时候“大手大脚、随性花钱”的习惯,着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有保有压”,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让财政部门的政策制定、预算分配、资金拨付更加科学、精细、高效。在这方面,财政内控大有可为。与此同时,随着财政收支矛盾愈发突出,各类财政运行风险也在不断加大,提升对财政决策风险、执行风险的把控能力也必然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这也是财政内控工作需要应对和解决的问题。因此,深化财政内控建设,以内部控制促进财政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用科学严密的工作流程和防控措施防范各类风险,这不仅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也是财政部门实现开源与节流并举、提升资金绩效、化解财政风险的现实需要。
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财政内控体系不断健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对自身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2014年开始,财政部率先全面开展系统性内控建设,并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内部权力制约,强化流程管控,做好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防范。
建立防控闭环,管理体系覆盖“全”。成立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部长任内控委主任,相关部领导任内控委副主任;下设内控办,具体承担日常工作;预算、国库等司局为成员单位,牵头负责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财政核心业务的风险防控。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控管理负总责,各单位设置内控管理岗和内控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具体内控管理工作,形成覆盖财政部各个管理层级的完整风险防控闭环,体现了内控的全覆盖和硬约束。
聚焦核心业务,工作要求突出“严”。突出“严”的工作要求,制定作为内控工作总纲的《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针对不同业务及管理风险分别制定了九项《专项风险内控办法》,要求部内各单位制定规范本单位内部业务流程的《内控操作规程》,构建贯穿政策制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财政核心业务和权力运行全过程的财政部三级内控制度体系,涵盖内部环境营造、制度流程、防控措施、整改落实等多方面管理事项,可以说是一场自我革命,为加强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作出了新探索。同时,针对核心业务中的廉政风险,通过制定高风险业务专项内控办法,防止把管理的公共资源用于个人或单位结“人缘”、拉关系、谋好处,从制度建设层面防范舞弊、预防腐败。
确保有效管用,制度执行做到“细”。始终紧盯财政行权用权,确保内控制度执行做深做细做实。明确要求定期对各级内控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形成了内控制度完善长效机制,使内控制度能够与党风廉政建设、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新变化、新要求有效衔接;建立内控风险提示机制,强化日常风险防控;努力推动内控、巡视、内审及其他监督方式深度融合,强化主动作为意识,让内控真正“长出牙齿”;从2018年开始连续四年开展审计问题内控审核,从内控角度追根溯源,加强追责问责,提高审计整改实效;每年开展内控考评,对出现重大内控问题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本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坚持统筹推进,财政系统内控建设注重“实”。强化内控建设是财政系统的共同任务和使命。但由于基础不同,“一刀切”是行不通的。财政部注重内外结合、上下联动,开拓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财政系统内控建设。首先以部内司局为开端,再有序拓展至各地监管局、部属单位和省级财政部门,逐步延伸至市、县财政部门,最终形成上下联动“一盘棋”的一体化财政系统内控体系。
经过七年多的不懈努力,财政内控理念逐步深化,制度框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已成为财政部抓党建、促业务的重要抓手,在加强权力制衡、防范廉政风险与业务风险、提升工作成效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持续强化财政内控建设 不断提高财政治理水平
“初心易得,始终难守”。财政内控是长期工程,是系统建设,只有坚守初心,常抓不懈,才能真正取得成效。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和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财政内控建设也必须根据廉政风险防控和财政业务的要求和变化,做好有效衔接,实现持续强化。一是把握“变”的规律特征。必须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内控规律,重视内控长效机制建设,主动根据内外部风险、环境的变化,不断完善内控体系,使内控无缝嵌入各业务流程。二是树立“防”的鲜明导向。开展内控工作必须抓主要矛盾,在全面控制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关键岗位和高风险领域,根据风险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三是用好“改”的有效手段。在“改”的过程中,必须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研机析理,深入分析背后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漏洞,以及内控设计和运行中的缺陷,精确制导,精准发力,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
下一步,财政部将在总结内控实践经验和规律的基础上,强弱项、补短板,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强化内控建设,为不断提高财政治理水平、建立现代财税体制贡献力量。
持续强化财政内控建设,压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内控工作放到全面从严治党和财政中心工作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去部署落实。始终紧绷内控这根弦,清醒地认识到内控是自己的事,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内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日常工作中自觉把内控工作做好、把财政工作做好,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让内控在各个环节发挥作用。
持续强化财政内控建设,健全内控体系,始终将权力监督制约的理念和要求融入财政制度设计。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财政治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是财政内控的“初心”。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贯穿到财政资金管理全过程,明确资金运行各环节的内控要求,构建覆盖财政资金全流程的内控制度体系和内控管理体系。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需要,不断强化内控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做好各项内控制度的评估和及时修订完善工作,提高内控制度的实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防止“有制度但防不住风险”的情况发生。
持续强化财政内控建设,提升内控实效,牢牢把握推动现代财税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工作指向。不断排查风险隐患、做深做细做实内控执行、切实提高财政治理水平是财政内控的“匠心”。把内控和日常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做到工作过程就是内控过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持续优化财政管理。扎实做好内控考评工作,进一步完善考评方法,细化考评指标,推进考评结果运用。扎实开展内控审核、内控检查,加大发现问题力度,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建立审计查出问题内部追责问责机制,切实加大问责力度。把内控信息化建设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统筹考虑,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强化执行,丰富内控工作手段。从做好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内控考核、加强部属单位内控工作、统筹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内控建设等方面入手,推进财政系统内控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
(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1年第21期,作者: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 刘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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