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a)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b) 权责单位
(1) 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2. 一般规定
2.1.出勤管理
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
2.1.1.在总部的销售部人员上下班应按规定打卡。
2.1.2.在总部以外的销售部人员应按规定的出勤时间上下班。
2.2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办法之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
2.2.1部门主管
(1) 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
(2) 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
(3) 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
(4) 控制存货及应收帐款。
(5) 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
(6) 随时稽核各销售单位之各项报表、单据、财务。
(7) 按时呈报下列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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