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挖掘厦门市金融科技创新潜力,营造金融科技“千帆竞发、创新者胜”的新氛围,打造金融科技创新高地,我市开展厦门市金融科技优秀项目评选,具体申报通知一起来看看!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1.依法设立并在厦门市从事金融业务的银行业存款类、银行业非存款类、证券业、保险业、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控股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或其他类合法金融机构。
2.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所等厦门市“7 4”类地方金融组织。
3.服务厦门市金融发展的金融服务公司、金融科技企业以及涉及金融科技领域的相关单位。
项目为本单位自主完成或总部完成且率先在厦门推广应用,本单位独立申报。项目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经合作单位协商一致后,指定一家主办单位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金融科技优秀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移动互联、物联网)、分布式技术(云计算、区块链)、安全技术(密码技术、量子计算、生物识别)等新兴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对拓宽金融服务渠道、完善金融产品供给、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增强金融惠民能力、优化信贷融资水平、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等有明显促进作用。
2.已进入上线实施阶段的项目要在金融相关领域内形成实际应用案例。处于设计开发阶段的项目应有明确的金融应用场景方案。
3.项目满足监管合规要求,有完善的风险管控措施,且在权属和合法性方面不存在争议。
4.申报主体2年内无重大不良诚信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群体性金融风险事件。
二、申报材料
各单位允许申报多个项目(创新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应整合为一个项目申报),每个申报项目应按格式要求填写《厦门市金融科技优秀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内容和证明材料需真实、客观、准确。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项目研究开发时间和推出市场时间的证明材料(如活动通知、会议纪要、公开报道、上级部门批文、立项书等)。
(二)项目创新性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行业同类项目对比情况、关键指标对比等)。
(三)项目获得认可情况的证明材料(如项目获奖证书、项目获得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认可的文件或批示、项目获得的著作权或专利等)。
(四)项目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如项目鉴定报告、市场推广情况、媒体正面宣传等)。
(五)项目相关风险防范机制和措施的证明材料(如内控制度、规章文件、风险评估报告等)。
(六)其他证明材料(鉴定机构出具的项目鉴定报告、项目的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等)。
上述申报表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个项目申报材料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打包压缩并以“机构名称 项目名称”命名。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展鸿路100号)科技处1609室,电子版报送至联系人邮箱。项目受理小组认为需要调整或补充申报材料的,申报单位应于5天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参评资格。
四、表彰与宣传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各类优秀项目并表彰。后续将通过各种官方渠道对获奖项目进行宣传,同时将进一步推进优秀成果转化和共享,充分发挥科技赋能作用,增强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联系人:
苏剑煌,联系电话:5850343,13696923818;
吴娥英,联系电话:5896805,18621945982;
互联网邮箱:sjhqz@163.com。
来源:厦门市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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