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楠楠 实习生 李修丽
3月13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市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王蔚蕾介绍了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工作的有关情况。
据介绍,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工作是社科联的主要职能之一。市社科联作为党委政府联系服务全市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每年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组织驻烟高校、党校系统、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社科专家开展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工作,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在去年的课题研究工作中,全市社科理论工作者积极参与、踊跃申报,共有529项课题获得立项,课题申报数和立项数较往年均有大幅提升。
目前,2024年度课题立项工作即将启动,为进一步提升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实效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市社科联在原有课题管理办法文件基础上,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补充完善,制定了《烟台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以此来更好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质量和资政建言水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王蔚蕾就新修订后的《烟台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几项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在课题类别与选题方面:市社科规划课题包括年度课题、专项课题、合作课题等类型。
在课题评审与立项方面:课题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市社科联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按评审结果择优立项。
课题评审坚持公平竞争原则,评审的基本标准是:课题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论证,鼓励理论联系实际、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回答新问题的理论探索课题研究。课题具有学术前沿性,鼓励具有创新性和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鼓励深入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课题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对申报课题有较强的研究基础;有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准备;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时间和条件。经评审获得立项的课题,由市社科联正式下达《烟台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立项协议书》。
在课题管理方面:市社科规划课题实行协议制和课题负责人责任制管理。在立项通知下达后,课题负责人与市社科联签订《立项协议书》,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机构与市社科联共同承担管理责任。课题负责人依照《立项协议书》和《课题申请书》有关约定,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负责课题总体研究计划的实施,推动课题组成员间的协作研究。
社科规划课题实行课题中期检查制度,检查课题的进度、质量情况。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证研究进度,积极发表阶段性成果。对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的项目、不接受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
市社科规划课题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更改研究计划,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研究方向不得变更,确需变更时要履行报批手续,课题申报单位在审查变更申请时应严格把关。课题完成时限按《立项协议书》具体规定执行,特殊情况报市社科联审批同意可延期半年,超过规定完成时限的课题不予结项。
新修订的《烟台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对课题撤项的五种情形做出了规定,凡被撤销的课题,通报申报单位,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课题。
在成果转化方面:强化成果转化意识,充分发挥课题成果的社会效益。课题结项时,须同时报送成果摘要报告,简述本课题学术价值、创新内容、社会影响等情况,经申报单位审核后报市社科联。市社科联对具有较大应用价值、重要学术意义的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以《烟台社科成果专报》的形式报送市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参阅。鼓励课题成果向决策咨询转化,为政府和企业科学决策服务;向社会转化,为提升全社会人文素养服务;向文化产品转化,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支持和资助课题成果的出版发表,积极做好课题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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