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带头人职责
专业带头人是专业(或专业群)建设发展的引导者,是专业团队建设的核心,是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专业建设工作的领军人才。基本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确定本院校相应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改革人才模式,开展专业调研、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核心课程,承担推动实训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方面的工作。
(二)专业带头人评选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严格履行教育部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要求,工作认真负责,刻苦努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在山西省职业学校中有较高的威望。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来,年度考核结果达到合格等次以上,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2)近5年内获得过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2、资历要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专业岗位连续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2)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讲师或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类教师还应具有技师或技师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
(3)能任满一届(三年)。
3、能力和业绩要求。
(1)专业建设业绩。具有系统、坚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把握本专业的发展方向,主导本专业建设,在本专业领域里处于领先地位,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项:
①近3年来,至少制定过1份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并被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采纳;
②近3年来,至少制定过1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或一体化课程规范),并开始实施;
③本专业被上级主管部门确定为区域示范专业。
(2)教学实绩。能熟练承担本专业主要课程的教学任务,课堂教学和技能教学水平高,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在本专业教学领域里处于领先地位。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二项:
①近3年来,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的要求:专任教师教学周课时原则上不少于8课时,系部负责人、专职教研和管理人员周课时原则上不少于4课时;
②近3年来,在教师基本技能竞赛(如讲课竞赛、说课竞赛)中获省部级优秀成绩;
③近年来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成绩,或厅、市一等奖成绩;或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体获得过省级一类赛前三名、省级二类赛第一名。
(3)教研科研。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带头参加课题研究,承担专业教学改革的主要工作,主持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编撰工作,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二项:
①近3年来,主持并参与过本专业省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成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
②近3年来,主持或参与1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作为主要参与者或主持子课题)研究,科研成果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或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奖;
③近3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过本专业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④近3年来,有一个产教研结合的项目用于生产实际,并产生显著的经注效益,或有一项技术发明获国家专利。
(4)示范指导。积极发挥示范指导作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项:
①近3年来,至少组织过2次以上省级教研活动;
②近3年来,至少开设过1次市级公开课、示范课、学术讲座,或至少有一次在市级以上职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中介绍自己的教学改革实验、体会,或至少担任过一次市级以上教研业务培训主讲教师;
③承担对专业教师尤其是对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指导培养任务,发挥传帮带作用。近3年来,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其中至少有1名在省级职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业务竞赛中获得过二等奖以上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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