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问答之支出篇
2023-07-05
无锡市总工会
【收支管理问答】
为规范基层工会财务管理,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更好地为广大职工群众服务。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苏工发〔2018〕1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会工作实际,现将基层工会反映的有关问题整理汇编,以便学习贯彻执行。
工会经费支出篇
Q
工会经费的支出范围有哪些?
A
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主要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Q
职工活动支出可设置哪些奖励?
A
职工活动支出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1)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奖励: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加培训人员的三分之一,奖品(奖金)标准为获奖人员人均不超过300元。(2)文体活动优胜者奖励:设置奖项的文体活动,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员的三分之二,奖品(奖金)标准为获奖人员人均不超过500元;不设置奖项的文体活动,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
Q
参加上级工会或其他社团组织的文体活动获奖,基层工会能发放奖励吗?
A
根据谁评奖谁发奖的原则,对获得上级工会或其他社团组织文体活动奖项的,基层工会不再另行奖励。
Q
基层工会如何确定组织文体活动购置服装标准?
A
基层工会自行开展的职工文体活动所需服装的购置标准为人均不超过500元;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所需服装的购置标准为人均不超过600元。同一人员两年内参加同一类型活动不得重复购置。
Q
基层工会文体活动中伙食补助费标准如何确定?
A
基层工会开展文体活动中开支的伙食补助费,不得超过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
Q
会员会费如何使用?不足部分如何弥补?
A
基层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可以用于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Q
基层工会如何组织春秋游?
A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确需购买外部服务的,可根据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采购程序,选择旅行社承接。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具体包括: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
Q
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的开支项目有哪些?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A
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生病住院、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根据全总、省总有关规定,职工集体福利开支费用在“职工活动支出-会员活动支出”科目中核算。
Q
节日慰问品在不同的法定节日中如何分配?节日慰问品的发放方式如何规定?
A
基层工会在《实施细则》规定的开支上限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节日慰问品发放时间。即可选择一个法定节日集中发放,也可选择几个法定节日在标准范围内分别发放。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发放标准为每位会员每年不超过1800元。发放方式可以为实物或到指定地点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
Q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慰问范围如何确定?
A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基层工会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会员结婚、生育慰问不论男女,均可享受慰问待遇,具体范围和标准由基层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Q
工会会员或会员直系亲属去世时,基层工会可在慰问标准之外再赠送花圈吗?
A
《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丧葬慰问标准为最高标准,花圈等其他费用均包括在最高标准之内。会员直系亲属是指会员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不包括岳父母和公公婆婆。
Q
离退休人员是否享受在职会员相同的职工集体福利?
A
离退休人员退休后保留会籍,个人不再交纳会费,其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也不列入所在单位计提工会经费基数。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凡工资未纳入拨缴工会经费工资总额或未缴纳会费的会员,不得享受集体福利。
Q
基层工会如何最大限度保障职工集体福利?
A
《实施细则》规定的职工集体福利标准为上限标准,基层工会在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突破。一是足额计提,尽可能做足计提工会经费的基数,保障工会经费来源;二是增收节支,尽量控制压缩经费支出,开源节流;三是行政补助,根据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保障需求做好年度预算,可按规定程序向行政申请补助。
Q
基层工会如何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A
基层工会根据本单位财力,针对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的实际情况,在《实施细则》规定的上限标准内,研究制定本单位困难职工帮扶相关规定,经本级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基层工会困难帮扶应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档案,确保精准帮扶。
Q
基层工会开支的培训费、会议费具体要求有哪些?
A
基层工会开展的职工教育、培训、会议等支出,必须严格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培训费、会议费管理办法,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开支。
Q
基层工会可以发放兼职工会干部补贴吗?
A
基层工会可对兼职工会干部发放补贴,标准由基层工会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后执行,每人每月最高不得超过400元。不得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兼职工会干部和国有企业兼职工会干部发放兼职补贴。
Q
基层工会如何开展托管、托育工作?
A
基层工会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托育等职工子女关爱服务所需经费,可从工会经费中列支。开展子女托管、托育等职工关爱活动,应当体现组织行为,不得直接用工会经费为符合托管、托育条件的职工发放补贴。基层工会应当履行必须要的集体决策程序,支持具备条件的单位为本单位职工开展子女托管、托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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