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杭州市卫生计生 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社发局,市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在杭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市直管医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医药卫生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青年卫生技术人才,根据《杭州市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杭州市卫生计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杭州市卫生计生科技重大项目;
(二)杭州市卫生计生科技重点项目;
(三)杭州市卫生计生科技一般项目(A类与B类项目)。
二、申报重点
1.选题新颖、方案可行、聚焦临床问题,解决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等危害健康的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的研究项目;
2.有助于发展医学科技优势、促进和推动新的学科优势形成的研究项目;
3.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医技水平的研究项目;
4.具有重要医学科学价值,预期成果达市内先进水平以上,研究周期和经费合理,为开发应用提供技术储备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5.有利于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的软课题研究项目;
6.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学者围绕学科主攻方向开展的创新性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A类项目限副高及以下职称人员申报,且第一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的至少占该单位申报项目数的50%;B类项目第一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者至少占申报项目数的30%;
(二)重大项目鼓励多学科联合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将视申报情况组织进行立项论证与答辩;
(三)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应当签署科研诚信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在单位应建立科研人员诚信管理制度和档案库,对申请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对科研诚信承诺书进行存档备查,杜绝发生学术不端行为;
(四)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人以往有不良记录(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有2次以上(含2次)因未完成研究任务而撤销研究课题(含A类、B类));
2.《关于公布2017年杭州市卫生计生科技计划撤题项目的通知》(杭卫计发〔2017〕92号)中通报的项目负责人;
3.已承担两项市卫计委(含原市卫生局)在研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4.已承担市卫计委(含原市卫生局)重大、重点在研项目的第一负责人不得再申报重大和重点项目;
5.同一项目重复申报不同管理部门或不同类别的科技计划项目,不进行跨类别评审;
6.近三年有学术不端记录的。
(五)申报通过杭州市卫计委科教管理系统进行,无需提交纸质申报书,系统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申报地址:(http://220.191.209.237:8088/login.aspx),须按要求进行填报与资料上传;申报的重大、重点项目同时上传查新报告,
一般项目对查新不做要求。市属单位和区县卫计局审核完毕后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委科教处电子邮箱:hzswsjkjc@163.com。
四、申报期限
2019年杭州市卫生计生科技计划项目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主管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形式审核不合格项目不予回退修改。请各地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项目组织申报工作,规范申报程序,确保申报质量。
联系人:张莹尹;联系电话:87024249;
徐哲峰;联系电话:8791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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