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考点突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发包人的义务:遵守法律:发出开工通知,提供施工场地: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增件组织设计交底:;支付合同价款;组织法人验收;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承包人的义务:遵守法律:依法纳税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为他人提供方便: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承包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给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质量条款的内容
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解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进度条款的内容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
进度条款的内容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人的责任由于发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因素引起的暂停施工;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工程结算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一般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分两次支付招标项目包含大宗设备采购的可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20%。
变更和索赔的处理方法与原则
水利水电工程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承包人应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到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赔偿的追加付款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考点习题测试:
1.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 )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A.承包人
B.发包人
C.监理人
D.三方共同
参考答案:B
2.下列情况中,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的有( )。
A.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B.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C.提供图纸延误
D.承包人项目经理因故离岗
E.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参考答案:AB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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