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制度目录
一、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二、学生社团成立制度
三、学生社团年度注册管理规定
四、学生社团的整顿、注销规定
五、学生社团负责人管理办法
六、学生社团会员管理办法
七、学生社团活动宣传管理规定
八、学生社团纳新制度及程序
九、学生社团活动流程
十、学生社团经费管理规定
十一、学生社团考核制度
十二、社团辅导老师考核制度
十三、学生社团成员考核制度
一、学校社团管理制度
1、学生社团应设理事会(学生社团常委会),由学生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和若干理事组成。理事会(学生社团常委会)负责学生社团内日常工作。
2、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由社联会考核后确定候选人,并经学生社团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报校团委批准任命。
3、学生社团的招新活动和负责人的换届由社联会具体安排,学生社团不得擅自开展招新活动和更改负责人。
4、个别学生社团确因实际困难,需要在统一时间以外更换学生社团负责人的,需事先向社联会提出书面申请,相关换届程序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5、学生社团变更其他学生社团登记事项(名称、宗旨等),必须到社联会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6、社联会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召开学生社团负责人例会。各学生社团负责人须按时参加,对无故不参加者,社联会有权进行批评。例会考勤与各项评优活动挂钩。
7、学生社团财产归该学生社团集体所有,本着有利于学生社团事业发展的宗旨,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8、学生社团应当在每个学期初拟定工作计划,在学期末及时作好工作总结,并上交社联会。
9、学生社团活动坚持先审批后开展的原则,任何学生社团不得未经社联会同意而擅自对外开展活动。
10、学生社团应按照自身宗旨及章程,在校团委、政教处的领导下,在社联会及指导老师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11、两个以上(含两个)学生社团联合举办活动,必须由主办活动的学生社团负责人把联合活动方案提交社联会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12、学生社团举办活动须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按照相应审批程序进行。所有学生社团活动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学生社团不得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不得开展与其宗旨不符的活动。
13、学生社团自成立之始即应有专门的财务人员以及明确的财务管理、审核制度,建立财务收支账目,账目由专人负责,学生社团负责人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学生社团必须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经费。定期向学生社团成员公开,并接受学生社团成员及社联会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14、学生社团举办活动可以寻求校内外单位和个人的经费支持。学生社团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捐赠资助,须事先征得社联会的同意,并向学生社团成员公开说明。学生社团不得因为接受其资助而为其在校园内作与校园文化相悖的宣传等活动。
15、学生社团财产由学生社团集体占有使用。学生社团解散时,其财产由社联会结合学生社团章程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学生社团成员中分配。
16、学生社团应服从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接受社联会、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及其他人员监督。
17、学生社团会员和其他人员有权对学生社团的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提出投诉。经社联会调查属实,按照本制度以及学校规定对该学生社团做出处理,并向全校公告。
18、每学年,校团委、社联会根据各学生社团活动情况,评选出平阴县职教中心“精品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
二、学生社团成立制度
1、学生社团发起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5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
(2)完成制定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等工作。章程应包括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和范围、组织机构及负责人的职权范围、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经费来源及物质条件和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3)有以学生社团形式开展活动之必要。
2、学生社团成立应履行下列手续:
(1)由筹备组主要负责人向社联会提交一式两份申请报告、章程草案、会长申请书和发起人名单;
(2)由筹备组填写《职教中心申办成立校级学生社团申请书》一式两份,及时上交到社联会进行审查;
(4)经校团委再次审查合格的,学生社团方可正式成立。《职教中心申办成立校级学生社团申请书》由社联会、学生社团各存一份。
(5)学生社团成立应尽快以公告或公开会议形式对外公布。
3、学生社团的组织方式和机构设置由各学生社团自行决定。
三、学生社团年度注册管理规定
1、在校各学生社团每学年进行一次注册登记,各学生社团应认真填写《职教中心校级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
2、学生社团年度注册工作一般安排在10月份,在本年度学生社团工作年会召开前完成。
3、校级学生社团注册工作由社联会具体负责,注册工作结束后,相关注册材料应统一由社联会存档,各学生社团应留存一份。
4、年度注册是学生社团合法身份的认定程序,未经注册的学生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四、学生社团的整顿、注销规定
1、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进行整顿,视情况采取相应接管措施。
(1)无正式负责人和组织机构;
(2)活动范围和内容与学生社团宗旨、章程相违背;
(3)不接受学校各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和指导;
(4)财务出现较大差错和混乱;
(5)五周内没有学生社团活动;
(6)骨干成员有严重违反校纪国法的行为;
(7)成员盗用学生社团名义开展活动;
(8)学生社团成员不足8人;
(9)出现其他应予暂停活动、进行整顿的情形。
2、学生社团注销管理规定
(1)学生社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解散时,可以自行解散,并报送校团委备案。
(2)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校团委批准社联会可以强行将其解散:
①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触犯校规校纪、利用学生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②背离学生社团活动宗旨,影响恶劣;
③连续一个学期未进行正常活动,机构瘫痪;
④盗用校学生社团工作委员会或其他组织名义,引起严重后果;
⑤停止活动予以整顿两周内没有改进;
⑥学生社团出现其他应予以解散的情形。
五、学生社团负责人管理办法
1、本办法所指负责人是指学生社团正副会长。学生社团一般设置1名正会长,1名副会长。
2、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守校规校纪;
(3)热心于社会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
(5)在学生社团中具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才能。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1)曾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2)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的学生社团负责人;
(3)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学生社团中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4)有其它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者。
4、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程序:
(1)在群众推荐、原会长推荐和会员自荐的基础上,产生推荐名单;
(2)原学生社团理事会向社联会提交推荐名单;
(3)社联会对推荐名单进行充分调查、了解,确定候选人;
(4)在社联会的监督下,由学生社团原会长主持,学生社团内部进行民主差额选举;
(5)选举结果报社联会批准生效。
5、学生社团会长换届交接规定:
(1)学生社团会长必须从参与该学生社团一学期以上的成员中产生;
(2)新老学生社团会长交接工作由原学生社团会长负责具体实施;
(3)新老学生社团会长换届交接时应把学生社团档案、财产清单、经费等一切学生社团事务及时移交,移交结束后向社联会办公室递交一份财产、经费清单,如在交接之后出现财产遗失,责任由新学生社团会长承担;
(4)新学生社团会长必须提交一份有建设性意见的计划书;
(5)学生社团会长上任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会员意见强烈的,社联会有权撤销其职务,重新挑选一位有能力、精通学生社团业务的理事担任该学生社团会长。
6、由校团委、社联会任命的学生社团的负责人属学生社团干部。
7、学生社团负责人由社联会负责具体考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应在学生社团负责人卸任时及时向学生社团负责人所在学院通报。
8、对超越学生社团章程规定范围进行活动的学生社团,追究责任人责任,情节较轻者,给予学生社团内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向所在学院通报,由所在学院作出相应处理;情节恶劣的,报学生主管部门按校纪校规处理。
六、 学生社团会员管理办法
1、学生社团会员的招收
由各社团负责人具体安排,在学校规定的纳新时间内,自己确定时间、地点纳新。(一般在新学期第二个月内。纳新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任何任何人收取费用。)
学生社团在招新工作结束后,应制作学生社团新会员名册,并报社联会,学生社团的会员证由社联会统一制作。
2、学生社团成员
(1)参加学生社团组织的条件:
①本校在校学生;
②遵守国家宪法、各项法规和校纪校规;
③承认学生社团章程;
④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服从组织的领导,履行学生社团成员的各项义务。
(2)学生社团成员应当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3)学生社团成员每学年应当进行一次年度注册,并可以参与本年度学生社团内各类先进评比。
(4)学生社团成员有权申请退会,对于正当退会理由,应当允许退会。
3、学生社团会员证管理
(1)会员证功能:
①证明学生社团会员身份;
②凭证参加本学生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
③优先参加社联会组织的全校性学生社团活动。
(2)出现以下情况,会员证应予注销:
①会员无故不参加学生社团会议、学生社团活动连续两次或一学期累计四次以上的,作为自动退出学生社团处理,经所在学生社团申请,社联会应注销该会员的会员证。
②学年内受校纪校规处分的,所在学生社团可以向社联会申请注销该会员证,社联会应办理会员证注销手续。
③其他经学生社团理事会讨论后认为需要注销会员证的情况,所在学生社团可以向社联会提出申请,社联会经过充分调查了解后可以作出是否注册会员证的决定。
(3)会员证遗失后,应及时向学生社团负责人报告,学生社团负责人可以向社联会申请补办。
4、学生社团会员的权利
(1)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优先参加相应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
(3)会员可以向学生社团提出意见和建议;
(4)会员享有相应学生社团规定的其它权利;
(5)会员可以向社联会反映学生社团内的各种不良现象。
5、学生社团会员的义务
(1)会员应自觉遵守学生社团纪律,执行学生社团决议;
(2)按时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及时完成学生社团的各项任务;
(3)履行相应学生社团规定的其它任务。
七、学生社团活动宣传管理规定
1、校级学生社团公开张贴各种布告、通知、海报、横幅、启事、广告和宣传品等,应向社联会报告,在社联会审查同意后,方可张贴或悬挂在校内指定的布告栏上,不得在建筑物的门、墙和树木及电线杆上张贴。
2、张贴物须内容真实、字迹端正,必须署学生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
3、严禁张贴未经批准的各种活动的通知、海报、广告等,严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和不文明图画、标志。违反规定的将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八、学生社团纳新制度及纳新程序
一、为规范各学生社团纳新过程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1、每学年初,由社联会统一部署,组织各学生社团集体纳新。
2、各学生社团纳新时必须使用社联会统一配发的收据、会员登记表和会员证。
3、各学生社团必须严格按照社联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展纳新活动,严禁各学生社团自行增设纳新地点、乱粘贴纳新海报等。
4、各学生社团要正确引导,不得作欺骗性宣传,不得诋毁其他学生社团。
5、纳新结束后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必须立即将所收会员登记表上交社联会办公室。
6、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团委给予学生社团负责人一定的处分,并取消该学生社团年终评优资格。
二、学生社团纳新程序
为了促进学生社团发展,每年新生入学后,社联会组织学生社团统一纳新。学生社团同时也可向社联会申请进行自主纳新,这样给学生社团注入新鲜血液,才能保证我们学生社团的持续发展。
纳新工作我们要非常重视,要积极准备。为此,应做如下工作:
(1)宣传:宣传板展为主体,结合海报、横幅及图片展等各种形式制造声势。多用些新颖的宣传方式,吸引大家的眼球。
(2)纳新前:学生社团负责人到社联会办公室领取发票及会员登记表。纳新当天的学生社团介绍资料(文档、图片、证书等)要提前准备好。
(3)纳新当天:在场工作人员要做到:
1、积极主动给前来咨询同学介绍学生社团情况。(要注意,在介绍过程中不要夸大其辞,同时也不要诋毁别的学生社团,做到实事求是。)
2、认真填写会员登记表。(建议由专人负责)
(4)纳新后:1、统计报名人数。
2、整理报名登记表并登记一份(学生社团存档)。
3、向社联会上交登记表。
注意事项:
1、自主纳新是重点,各学生社团需重视。纳新形式可以多样,但一定不能造成不良影响。
2、一定要妥善保管好登记表并且及时上交社联会。
九、学生社团活动流程
一个学生社团的活力是通过学生社团活动体现出来的,学生社团活动是一个学生社团的核心内容。整个活动流程对活动所取得的成效有重要影响,下面是一般活动举办流程图以供参考。
(一)活动策划
这个过程是必不可少也是至关重要的,必须形成书面形式的策划。活动策划大体包括:活动背景、活动目的、活动形式、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安排等)、经费预算和注意事项等。这样可以对活动有一个整体的把握,让活动的筹备和举办井然有序。
(二)申报活动及活动经费
学生社团负责人需向社联会申报活动及活动经费。如需用教室还要填写教室使用申请表。
(三)活动筹备及分工
这是活动前准备的重要环节。分工是为了各部门各负其责,提高效率。学生社团负责人要随时了解各部门的筹备情况,对整个筹备活动有宏观的把握。该过程时间可安排长一些,做到充分、充足的准备。
(四)活动前期宣传
可以说宣传直接关系到活动的成败,宣传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更多人知晓并能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所以宣传工作必须做到位。
(五)活动的举办
活动的举办要严格按照活动策划来开展,还应特别注意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并事先想到解决方案。活动的开展不能违背活动目的。
(六)活动总结、后期宣传及资料存档
本环节也是经常被忽略的一个部分。这部分也是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为以后活动服务。整个活动的图片、文档资料,应由办公室存档,便于以后查阅,并写一篇通讯稿(最好图文结合)上交社联会办公室。
十、学生社团经费管理规定
一、经费来源
1、学校对学生社团工作的专项拨款;
2、校内外单位或个人的赞助费用。
二、经费管理办法
1、学生社团经费由社联会办公室统一管理;
2、各学生社团举办活动的经费到社联会办公室统一报销;
3、由校团委、政教处、社团联合办公室对各学生社团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十一、学生社团考核制度
(一)考核标准和内容
1、工作态度:
(1)会议考勤、办公室值班考勤;
(2)纪律观念(会议、值班、活动纪律);
(3)对学生社团联合会布置工作的配合及完成情况。
2、工作能力:
(1) 部门内部常务工作
①关心集体、乐于奉献、工作责任心强;
②认真负责、高效高质量地完成职位规定、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
③勇于、善于对社联会和学生社团日常工作提出建议,有自己独特的想法,积极为改善工作制度出谋划策;
④具有较强的策划组织和实施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思维;
⑤具有开拓精神。
(2) 部门内部梯队建设(学风、纪律、干事素质培养)。
3、 工作情况:
(1) 社团工作质量
① 社团日常运作有条理,投入合理,效果明显,符合社团和社员利益。
② 适时召开社团全体成员会议、社团工作会议,并做好相关记录。
③ 合理开展符合学校规定及社团宗旨的活动,活动内容丰富、主题健康、形式多样、有特色、有创新,利于社团和社员发展。
④ 社团活动开展做到有规划、有总结,保存活动开展的文字、影像资料,并及时上报校社联。
⑤ 合理利用活动场所,保持活动场所整洁,按照规定值班,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2) 配合其他团工作
① 积极参与由校团委组织的全校性社团工作及社团活动。
② 积极参与社团工作会议等大型会议,做好会前准备,注重会议纪律,为推动社团工作积极出谋划策。
③ 积极参与对外交流活动,并突出社团特色。
④ 配合其他社团工作,向学生会提出对全校社团工作有建设性的意见并被采纳。
4、 个人品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和活动;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教中心社团规章制度,及相关实施细则规定的各项要求;
(3)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
(二) 奖惩制度
1、 考核结果作为内部考查和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成绩优秀者及对社联会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在评选优秀社联会干部时予以优先考虑;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工作不负责任;有重大失误者;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处分或受通报批评者;拒绝接受工作任务者。
3、 对于不合格的干部,取消其评选优秀社联会干部资格。(考核表与考核成绩将一同存入社联会个人档案)
(四)评选办法
1、每年度评选一次,时间定于每年6月上旬。
2、被推荐者提交书面总结及相关材料,最终由评审团审核决定。
十二、学生社团辅导老师职能及奖励制度
职教中心社团联合会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社团辅导老师的付出和兢兢业业的指导,为此特制定该制度。
1、社团辅导老师要本着热爱学生,热爱本社团为基准,积极的配合学校社团活动的开展。
2、按时参加社团联合会例会,遵守社团联合会各项章程。
3、每学期初配合本社团制定出社团活动计划,完成纳新、每周社团活动的开展等各项任务,并在每学期完成本社团主办的主题活动。
4、社团辅导老师,负责本社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社团活动的教学工作,应做好每次社团活动开展的教学备课工作,校社团联合会监督部门会定期做好督查指导。
5、学生社团辅导老师配合本社团开展活动每周不少于2课时,活动课时安排充分利用课余时间。
6、辅导教师补贴发放办法:学生社团辅导教师,以每周社团活动不低于4课时进行计算,充分利用课外活动时间上课,按照每45分钟一课时计算工作量。学期末再根据社团考核情况分别给予一等200元,二等150元,三等100元的学期末考核奖励,
7、若因上级活动、学校社团活动需要,有校级以上的加班工作,统一按照我校加班制度执行。
8、学生社团辅导老师,若辅导学生在教育文化系统组织的,有可承认度的相关的活动中取得成绩者,可给与额外的年终奖励。县级一等奖300元;市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省及国家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奖励不重复进行,按照最高奖项执行。
9、学生社团辅导教师,工作量的核算均由社团联合办负责统计考核。
10、社团辅导教师根据考核情况,在各专业部年终考核的时候享受一 定加分,并有资格参与各级各类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十三、学生社团成员考核制度
1、学生社团成员在遵守各社团制度,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做好本社团工作的前提下,由社团负责老师每月月末上报社团办社团成员考核情况。根据职务和工作量的大小,部长加分不超过10分,委员加分不超过8分,干事加分不超过6分,加分等级由各社团及辅导老师商议制定。
2、学生社团成员若出现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除即刻开除本社团外并给所在班级10分的量化减分。若违反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二次给予取消本月班级量化加分处分,三次开除本社团。
3、每学期末,评选出优秀社团成员,并给所在班级5分的一次性量化加分。学校各级各类学生评优选模社团联合办与各专业部可均衡获得评选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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