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区人社局制订发布《上海湾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金人社〔2023〕18号)(以下简称“细则”)。根据“细则”,现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湾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实践基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且注册地、税管地均在金山区的企(事)业单位可申请入驻创新实践基地: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未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或分站。
2 主营业务符合金山区产业发展导向,在有关产业技术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3 研究项目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较高学术、技术水平,有利于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有利于促进“产、学、研、用”融合发展。
4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科研实力,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以及其它后勤保障。
二、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
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应填写《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对于首次申报项目的单位还应填写《申请入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
2.项目评审
区人社局依据项目申报情况,对单位的资质、科研能力及项目的技术含量、创新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出具评审意见,确定项目名单。必要时,将邀请有关专家参与项目评审。
3.项目发布、对接
由区人社局向高校和科研院所发布“揭榜领题”项目。参与揭榜的博士后人员填写《博士后创新实践项目申领表》,如单位与个人达成合作意向,即列入拟立项名单。
4.项目立项
拟立项名单由区人社局审定后报备市博管办,经核准同意,即为立项成功。
5.授牌入驻
首次立项成功的单位,授牌“上海湾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入驻单位”。
三、入驻单位职责
1 根据项目期限和参与研发方式不同招收在站研发型博士后人员或全职研发型博士后人员,并根据项目难度和研究计划,确定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在站研发型)或2-4年(全职研发型)。
2 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签订《创新实践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目标、课题要求、合作期限、知识产权及科研成果归属、人事管理责任、违约责任及其他未尽事项。
3 与博士后人员共同签订《创新实践基地项目计划任务书》,作为项目验收评审的依据。
4 建立博士后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制度,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包括博士后人员招收、日常管理、中期考核、出基地考核等。
5 对博士后人员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严格的评估、考核,并对其个人品德、职业道德进行考察。
四、考核评估
区人社局对入驻单位实施动态管理,每2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对评估合格的,区人社局向市、区相关部门推荐优先纳入上海市人才引进重点机构和金山区重点产业用人单位范围;对评估不合格的,责令其退出创新实践基地,并收回授牌,同时报市博管办备案。
五、扶持政策
市级政策支持
市博管办对进入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人员,根据当年博士后经费安排,提供部分日常经费资助。全职研发型博士后每位资助1-3万元,在站研发型博士后每位资助1万元。
区级政策支持
对成功立项项目,给予每个项目4万元资金资助,分阶段拨付,首笔拨付50%,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50%。同时,入驻单位应按照项目资助资金,给予立项项目不低于1:1的资金配套。
对成功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区属企(事)业单位一次性拨付奖励15万元。
对博士后人员,按照市博管办实际核拨资助标准给予1:1的资金配套作为其生活补助,还可享受人才公寓、租房补贴等待遇。对出站选择留(来)我区工作,首次择业与我区企(事)业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人员,给予2万元奖励。
六、时间节点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5月10日前,报送《申请入驻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纸质版各1份至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803室。
扫码下载填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21-57922620
联系地址: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803室
《上海湾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金人社〔2023〕18号)
资料:金山人社
编辑 | 俞岚婷
责编 | 俞岚婷 刘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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