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组织工作质量。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在7月1日到来之际,人民法院报推出法院党建专题,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连丹波,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谭胜虎,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平与人民法院报评论员盖峰一起,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畅谈新时代人民法院如何做好党建工作,敬请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连丹波
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谭胜虎
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刘 平
以党建铸牢法魂
盖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党在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要有新担当新作为。大力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必然要求,对此,连书记如何理解?
连丹波: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使命任务,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执政属性。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大力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是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现实需要。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把加强党的建设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盖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谭院长,这句话在法院工作实际中如何贯彻?
谭胜虎: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这其中,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尤为重要。对于我们基层法院来讲,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既是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又是法院管理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就是要发挥好组织的政治功能,通过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形式,结合业务工作提升党员干警的理论学习和政治素养,把党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增加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形成团结向上、积极奋进的精神风貌,增强法院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盖峰:新时代新征程,为什么要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刘平:新时代人民法院党建作为基层党建重要内容,既是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题中之义,也是新时代深入推动思想解放、改革深入、工作落实的内在要求。只有加强法院党建才能让人民法院牢牢把握“法院姓党”第一属性,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才能确保人民法院“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确保人民法院在法律、规章与纪律所设定的轨道内运行并发挥积极作用;才能使法院干警更加有力地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服从核心、紧跟核心,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法院队伍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为法院队伍凝心聚力履行新时代的新使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以品牌激发活力
盖峰:连书记,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近年来在党建工作中,进行了哪些有益探索?
连丹波: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坚持不懈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聚焦“四强”党支部建设目标要求,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积极创新思路理念,不断探索方式方法,推动司法审判工作与机关党建同向同行、同频共振,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一些创新做法和有益经验。有些创新案例和支部工作法得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充分肯定,并被纳入《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建创新案例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加以推广运用。比如,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党总支“打造‘1 N’高效能党建矩阵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创新案例,突出党总支牵头抓总作用,发挥党支部、团支部、分工会、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N个主体能动性,形成以点带面、系统集成的党建工作格局,推进党建与业务全方位、多层次、深程度融合发展。
盖峰:韶山是中国人民伟大领袖毛泽东的故乡,位于这片红色热土的韶山法院,是如何深度挖掘红色文化的独特价值,做好法院党建工作的?
谭胜虎:韶山法院充分发挥红色文化的滋养涵育作用,结合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着力打造“党铸法魂”党建品牌,提升党员干警党性素养,全面促进审判工作开展。近三年来在全省公众安全感及政法部门满意度民意测评中保持全省前列,先后获评“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等殊荣。我们的特色做法是,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政治忠诚,热爱红色热土,传承红色基因,营造党建氛围,明确每月26日为主题党日,由各党小组轮流承办,确保党员干警人人参与;创新“党建 ”活动,主动服务群众,始终牢记“我是主席家乡法院人”职责使命,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心连心走基层、面对面解难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针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推出“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便民举措;严格监督管理,建设清廉法院,完善党员考核方案,对党员干警参会、遵纪守法、岗位履职、志愿服务、受表彰等方面进行量化计分,认真开展机关纪检工作,及时查处违纪党员,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对违反日常工作纪律的干警及时进行谈话提醒。
盖峰:刘院长,平山法院是如何充分发挥辖区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厚重的红色司法文化传统等底蕴和优势,将红色文化内嵌于党建工作中的?
刘平:西柏坡、华北人民法院旧址……在平山这片拥有着光荣革命历史的土地上,处处是革命旧址,遍地是红色印记。红色,是革命老区平山县的厚重底色。对此,平山法院着重突出红色教育特色,以红色文化“润心”。一是利用红色课程学理论、筑信念。平山法院将红色文化教育作为干警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齐抓共管的重要聚焦点,开展红色党课、干警理论学习班、干警工作分享会,不断加强干警对红色历史和精神的了解和感悟,激励大家从红色经典中汲取强大精神力量。二是实境中感受聚精神、提士气。坚持把红色资源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的生动教材,先后组织党员干警到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旧址、西柏坡纪念馆、西柏坡廉政教育馆、北庄村、王二小故乡南滚龙沟村等红色旧址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以参观展馆、聆听红色故事、重温入党誓词、讲授红色党课等方式开展红色教育实践,在实物、实景、实事中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三是打造文化阵地重熏陶、强理念,建成“党建文化长廊”,引导干警学党史、知党情、感党恩、跟党走。精心打造了“廉政文化长廊”和“榜样墙”,引导干警知敬畏、守底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公众号开通“党史百年天天学”“诵史明智”等栏目,充分利用宣传阵地优势,做好红色文化的宣讲。长期以来,平山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不断夯实“党建铸魂”工程,以高质量发展思维明目标、建机制、重实效,推动机关党建提档升级,为助推法院高质量发展凝聚红色动能,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3·23赶考日”平山法院到西柏坡廉政教育馆举行主题党日活动。
以融合促进发展
盖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同志多次强调,讲政治、抓党建和强业务必须融为一体。业务工作要想强,党建必须强;党建工作做不好,业务工作不可能好。对此,连书记如何理解?
连丹波:人民法院实现党建和司法审判工作融合推进,关键是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找准党建和审判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推动机关党建和审判业务工作相互促进、融合发展。要深刻认识“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审判工作永恒主题,着眼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找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党建要求与党员干警需求、理论学习与审判执行工作的结合点,健全机关党建和司法审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的具体制度,使各项举措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实施中相互促进,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真正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在落实中深化、在深化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盖峰:谭院长,韶山法院在实际工作中,是如何找准党建与法院业务深度融合的结合点的?
谭胜虎:我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以深度融合的结合点,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建立完善党组专题研究党建机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习机制,将党小组设置到内设机构上,由党员部门负责人、支委成员任党小组组长,院领导分列各小组,实行院庭长负责制,增强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抓党建意识,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开展“传帮带”工作,形成新老党员互帮互学的良好局面,促进党性与业务能力的双提升。
盖峰:刘院长,围绕张军院长提出的“党建和业务融合推进”,平山法院是如何做的?
刘平:一是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群众工作方法融入审判实践,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开展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发展,切实将能动司法理念融入诉源治理工作,注重对人民调解的指导作用,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抓前端治未病”工作思路。二是突出“选、育、管、用”,推进队伍建设“融合”。党建队建同发力,打造作风优良法院队伍。严格把握住发展党员和干部选拔工作的关口,坚持党员发展和选人用人有机融合。坚持关心爱护和从严要求相统一,准确把握“公正与效率”的关系,严守司法审判作风底线。三是夯实基层基础、运行机制,推进组织生活“融合”。完善党组织体系,科学设置党支部、党小组,实现党的组织架构和行政管理机构融合互补,切实落实“一岗双责”。
以改进提升质效
盖峰: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不足,查找原因,改进提升。连书记,请您分析一下目前“党建和业务融合推进”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连丹波: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在机关党建与司法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上还存在差距不足,主要表现为“四个还不够”:思想认识还不够深入到位,有的党组织对推动机关党建与司法审判工作融合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理解不深;能力素质还不够配套跟上,推动机关党建与司法审判工作深度融合的方式载体欠缺、手段不多;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有些好的经验做法没有及时总结梳理、固化形成制度机制;指导督促还不够经常、有力,检查指导欠缺,交流经验不够,推广做法不多。
当前,必须加强调查研究,紧盯薄弱环节,研实对策举措,实现“六大深度融合”:积极推动践行初心使命落实到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具体实践,在思维理念上推动深度融合;始终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司法审判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在政治建设上推动深度融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指导司法审判工作实践,在思想建设上推动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司法审判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在组织建设上推动深度融合;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促进司法作风建设,在纪检监察上推动深度融合;坚持机关党建与司法审判工作“一盘棋”整体谋划部署、考核评价、推动落实,在制度机制上推动深度融合。
盖峰:谭院长,您认为韶山法院党建工作还有哪些困难,又将如何改进提高呢?
谭胜虎:虽然我院的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困难。如个别同志主动学习的意识不强,没有带着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去深学细悟,以至于理论与实践的联系不够紧密;个别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有偏差,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解还不够,认为将本职工作完成好、把案件办好就是抓好了党建工作;个别党员对参与组织生活的主动性不强,主观能动性不够。
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学习。通过专题研学、主题党课、集中轮训,引导党员干警先学、深学、学透,教育干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把坚持党的领导、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体现在党员干警的日常工作中。二是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党员干部能相互借鉴学习,相互提醒,相互督促。三是进一步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督促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盖峰:刘院长,在党建和业务融合方面,平山法院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解决办法又是什么呢?
刘平: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党务工作者与法院党建工作的新要求相比,在系统培训、综合素质方面还有不小的差距;二是现行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缺乏创新,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三是部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和保证监督作用缺乏机制保障,发挥作用的渠道不够通畅。
对此,要充分认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提高“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意识,把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同审判工作一样作为一项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摆上改革发展的重要日程。要认真研究和探索党组织参与本单位决策的范围、途径和方法,着重对方向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谋划和决策。要科学设置并健全党组织,保证“覆盖全面,有利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条例,明确职责,规范行为。要把基层党组织工作与审执业务工作相结合的程度以及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的实际效果等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方面,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内驱力。要改进党员教育内容和方式,教育内容突出时代感,教育形式突出灵活性,教育目标突出实践性。要加强党务政工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党务政工队伍培训机制、交流制度、目标激励机制,对党务政工干部队伍的职级、待遇、发展出路等作出明确的规定。(本期话题访谈策划:李 飞 盖 峰)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杨书培 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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