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党组研究修订《北京市检察机关党建督查测评体系(试行)》

北京市检察院党组研究修订《北京市检察机关党建督查测评体系(试行)》北京市检察院党组研究修订《北京市检察机关党建督查测评体系(试行)》

新时代新征程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根本靠党建,关键靠队伍。日前,北京市检察院党组研究修订完善全市检察机关党建测评体系,形成《北京市检察机关党建督查测评体系(试行)》(以下简称《党建督查测评体系》)。

北京市检察院党组研究修订《北京市检察机关党建督查测评体系(试行)》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坚持以评价指标系统化提升工作指导系统性,早在2021年9月,继推进完善检察业务绩效考评机制后,又审议通过《北京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办法及指标体系》,解决了首都检察党建考核评价“有没有”的问题,为突出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推进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建设融合发展、有机统一提供机制支撑,初步形成党建与业务“双考评”工作布局。指标体系作为强化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新发展阶段首都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在试点和测试摸底调研中逐步完善。主题教育期间,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检察党建队建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致力于完善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具体机制设计与制度安排,推动检察党建测评与检察业务绩效评价、“双一流”创建评价、检察人员考核等相互贯通,强化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

北京市检察院党组研究修订《北京市检察机关党建督查测评体系(试行)》

《党建督查测评体系》由八部分构成,下设指标48项。其中,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七大方面确定框架,保证指标体系结构稳定性。另设“推动党的政治建设成效关键要在推进北京检察业务发展的‘事上见’”专章,强化指标体系鲜明指向性。

北京市检察院党组研究修订《北京市检察机关党建督查测评体系(试行)》

紧密围绕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致力于引导和统一思想认识,围绕检察党建队建目标要求来“督”,结合检察党建队建客观数据来“查”,依托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参照业务绩效评价数据等方式来“测”,对各级检察机关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动党的政治建设成效关键要在检察业务发展“事上见”的能力与水平作出“整体评价”。突出数字监督模型建用、“数字检察”贡献率、“三大结构比”在体系中的运用,打造能够科学反映检察机关党建队建质效的“风向标”,有效反映讲政治、抓党建与促业务有机统一情况。

紧密贴合北京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督查测评引导党建工作的重要作用。设置“基准项”,明确关于党建队建的具体部署和规范要求,以“高标准”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党建队建各项任务抓落地、抓到位、抓见效。设置“加分项”,明确“好上加好”“优上加优”的工作导向,以“奖优”引导各级检察机关以首善标准持续创先争优,举纲张目抓好具有标志性、基础性和重大牵引力的党建队建重点工作。设置“减分项”,明确工作的“底线”“红线”,以“罚劣”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强化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推动首都检察机关党建队建工作全面提升。

紧密结合检察中心工作并突出指标体系的开放性。突出贯彻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及全市检察长研讨班精神等,注重将党组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及时纳入测评项目,正确理解和科学把握“标准决定质量”的深刻内涵,紧密结合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首都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检察党建队建重点任务、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对指标内容实时调整,依据首都检察现代化发展的需求不断提升演进。

供稿:京检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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