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9日至9月2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甘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联动巡察。10月1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甘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三个聚焦”方面的13个问题,我院党组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专门成立了整改问题领导小组,制定了《甘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整改清单等,明确了整改任务、责任和时限要求,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13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3条,落实整改措施33条,健全完善制度6个。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紧密、不具体。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在党组和支部会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忠诚铸魂、铁纪担当”活动,“学习强国”APP等平台开展集中学和自学;重新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对西藏工作、四川工作、政法工作、检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截止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25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26篇。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具体措施有待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甘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的各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的发言材料,均对意识形态作专题剖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并经党组书记严格审核把关。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落实“三审制”,加强对门户网站、官微等网络媒体阵地管理,坚持“一个窗口对外”原则,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审核、发布新闻,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内容真实。

3.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警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两项监督”和“两法衔接”工作要求,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意识,形成“监督习惯”;二是针对个案前期不捕不诉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全程监督,跟踪到位,确保案件处理到位;三是结合大学法活动常态化开展业务理论学习,提升干警整体素能。

4.落实防止干扰司法“三个规定”不到位,工作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 一是将“三个规定”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警“集中学习日”学习的范围,并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干警集体学习,并抓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如实填报、定期通报、分析记录填报情况,督促“逢问必录”,督促内设机构用好重大事项填报系统,提升填报质量;二是组织干警进行甘孜县检察院档案信息规范管理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规定》等的通知,要求干警规范归档、及时归档,提升案件归档意识;组织办案干警学习典型案例,提升自身专业术语的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达到文书内容表达严谨、格式规范;规范信访接待工作;三是认真落实我院目标绩效考核要求并将规范操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

5.“四风”整治工作不彻底,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思想引领工作,夯实学风文风的思想基础,树立正确的学习动机,端正学习态度,学风文风,严格按照《甘孜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机制和写作专班机制方案》执行,完善检查、监督机制,不断筑牢学风文风的基础,确保学风文风走实走深。二是结合《甘孜县作风建设年“清风2022”六大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增强群众观念、公仆意识,真正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脚踏实地、勤勤恳恳的扎实工作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中多动脑子想办法,做到既坚持原则又灵活主动。制定计划,层层传导压力,工作有记录、有简报,按照协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执行机关、法院、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统一思想认识,共享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开拓工作新局面。

6.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力,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的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廉政风险排查表,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的原则,通过自己查找、案例分析、领导审定等程序,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将廉政风险排查纳入日常监督管理范围;二是干警利用自学和集中学习日,加强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学深学透,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做到按制度用权、依制度办事、靠制度监督。三是丰富警示教育的形式,认真分析近年来全国发生的违纪案件,深刻剖析原因,组织干警学习警示录并撰写心得体会20篇,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化以案说法,让纪律规矩入脑入心,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完善我院的《公务接待制度》,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针对接待费报销不规范、跨期报销现象等问题,严格遵照我院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二是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工作,用车有派车单,层层审批,修订完善《甘孜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车辆加油报销、管理使用等规定,并严格执行。

8.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甘孜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报批、审核、报销手续,确保报销的相关票据规范、完整,做到财务审批、办公室审批、分管领导审批等审批规范;二是严格要求财会人员加强财会业务和制度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严把审核关,促使出差派遣的各项审批规范到位,认真核算会计各项科目,确保核算准确无误;三是财务人员通过自学,认真学习了财务档案管理,提升相关财务档案归档管理履职能力,确保档案归档到位,做到归档的原始凭证规范完整;四是制定《甘孜县人民检察院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认真执行,做到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资产账目清晰相符。

9.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甘孜州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甘孜州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甘孜县人民检察院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从严落实申请、审批、采购、报销等程序,做到合同签订规范,入库要验收清单、拨付资金规范。

10.工程建设管理责任欠缺。

整改情况:要求相关人员通过自学,认真学习《甘孜州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甘孜州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落实立项、财评、招投标等程序,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流程的每一项程序规范完整。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1.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务工作者根据院党组要求层层明确任务、传导压力,对标对表抓好落实,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落实好一岗双责,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明确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听取党组成员对分管业务科室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组织对党建工作检查并通报,年底组织支部书记进行党建工作述职,党务工作人员向支部书记汇报党建工作进展情况,解决“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12.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管理党员,规范会议记录、收缴党规范费;二是组织学习《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规定,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制度意识;三是认真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各项制度规定,做到问题剖析有深度、问题分析有根源、整改落实有措施,促使专题民主生活会规范、严肃。

13.落实巡察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摆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出现的问题,寻找问题根源,细化整改清单,根据整改的问题清单分类,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整改措施;二是组织学习我院制定《甘孜县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甘孜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甘孜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及《甘孜县人民检察院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责任意识,落实以上制度,下一步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开展相关工作;三是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摆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存在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同类问题不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督查问责,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进一步提高对巡视巡察工作的认识,确保整改方案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如期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甘孜县人民检察院将凝心聚力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增强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感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感。

甘孜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和,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具体检察工作中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准确把握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使命,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秉承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治理念,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三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效果。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融合运用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全域贯通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切实提高自身监督质量,强化跟踪落实,持续增强监督刚性。

四是努力锻造过硬的检察铁军。甘孜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下降、力度不减弱,以钉钉子精神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持之以恒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努力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为高质量服务甘孜县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7525816,邮箱:376740341@qq,com,邮寄地址:四川省甘孜县迎宾路42号,邮编:626700。

中共甘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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