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使各项举措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实施中相互促进。近年来,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探索并实践党的建设融入检察业务,坚持做到“四同步”,取得了一些成效和启示。
构筑思想认同。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如果没有政治性极强的业务能力、业务能力极强的政治意识,就不可能办理好经手的具体案件,还可能给党和国家的大局带来负面影响。基于这一政治属性的共同认识,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铸牢干警政治机关思想认同。理论上悟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坚持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干警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实践上强化,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通过用好法律武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面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刑事司法政策,将天理国法人情融入每一件“小案”办理中等具体工作,不断强化干警对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思想认同,从而主动在岗位履职中将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四同步”。
构筑任务认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很多,核心任务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完成。回顾党的历史,我们党始终根据不同历史阶段中国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来确定党的中心任务,并围绕实现党的中心任务来加强党的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历史经验,要把握好机关党建的职责定位,就必须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实现党建促进中心工作作为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四同步”的核心任务。把准把牢核心任务,根据机关党建的职责定位,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各级党组织牢牢把握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提出的“争创检察双一流,服务达州新定位”,即争创一流的业绩、打造一流的队伍,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达州奋力争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振兴战略支点这一中心,抓党建、带队伍、惠民生、促发展,坚决做到中心工作在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为中心任务完成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聚焦任务落实考核,建立核心任务落实成效考核体系,突出以业务工作成效检验党建实效考核导向,通过机关党组织是否以党建引领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党建助力破解检察工作难题,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攻破急难险重任务、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等具体实践,来评判机关党建核心任务的落实成效。
构筑主体认同。推进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四同步”的关键在人,关键在于一支优秀党务干部队伍的示范引领和全体党员干警的主体作用发挥。配强用好“主力军”,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要求,实现书记与主任(处长)、党建与业务一肩挑,形成“一岗双责”、权责一致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将推动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能力作为选用党务干部的重要条件,将愿做、能做、会做党建的检察业务骨干充实到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干部队伍,为推动党建与业务“四同步”提供组织保障。配强之外注重“用好”,充分发挥党务干部主力军作用,通过党组会、机关党委委员会、党员谈心谈话制度,明确支部党建和业务融合的具体目标,“四同步”的任务责任,通过党务、检务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共同进步。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党员是党的肌体最基本的“细胞”,是党组织的力量源泉。为充分激活新时代党员干警干事创业的“新动能”,汇聚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四同步”的强大力量,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组织干警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促使党员干警全面知悉和积极行使权利,调动其参与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干警主体作用。
构筑责任认同。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党的十八大以来,机关党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坚持党组(党委)班子带头、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形成机关党建工作强大合力。基于这一清醒认识,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制。抓实“三级五岗”责任落实,“三级党组织”责任明确,院党组抓机关、带系统、作示范,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四同步”,严格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机关党委认真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和院党组的决策安排,领导机关党支部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地落实,领导机关纪委发挥专责监督作用;机关党支部具体负责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五级书记”各司其职,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抓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机关党委书记重点履行抓机关党建直接责任人职责;机关纪委书记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落实机关党支部建设各项任务。抓实责任考核,认真接受上级关于市检察院机关党组织、党员干部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全面整改反馈问题;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驻院纪检组、检务督察部、机关纪委组成督查专班,充分运用现场核查、访谈座谈等方式,核实党组织和党员干警责任制落实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理,对提出的整改建议全程跟踪落实,确保以责任“硬指标”推动落实党建“软任务”,以责任追究倒逼形成务实重效工作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
近年来,达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构筑思想、目标、主体、责任认同,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四同步”,机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机关党建领域分别荣获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奖、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案例,机关3个党支部被评为“党支部标准工作法”示范党支部。检察业务领域分别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检察接待室”、四川省“人民满意窗口”等31项荣誉,8个案例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18项工作被省检察院评为创新工作或在全省做经验交流发言,41名党员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执笔人: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副书记 许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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