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晓明(右二)到晋州市开发区人大代表之家调研 刘江燕/摄
晋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徐立辉列席晋州市法院审委会 武越/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实践证明,检察机关的党建工作越强,队伍素质就越强,越有利于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今年以来,我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业,牢牢牵住党建工作的“牛鼻子”,以党建为新引擎,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激发党组织活力和党内生活动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突出一个“清”字。一是在思想认识上更加清醒,保持战略定力,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紧紧围绕从严治党总要求,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党建基础,提升党建水平。二是在责任落实上更加清楚,明确责任清单,强化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增强主责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重中之重,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坚持分管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一级管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以常态化监督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三是在工作思路上更加清晰,年初即严格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拟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要求上来,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做到党建工作常年抓、抓常年。
体现一个“实”字。一是学习教育务实,坚持与时俱进,通过“三会一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如及时组织干警学习新颁布党纪法规,注重知识更新;上党课,注重党建知识宣讲;集中研讨,充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开展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达到坦诚相见,互帮互助,增进团结的目的。二是日常工作抓实,坚持细处入手、实处着力,如“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都按规定时间频次,逐月拟定计划,做到抓细抓实;阶段性工作以提示单形式印发给每位党员;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每一名检察人员必须今日事今日毕,通过“日清月结”,全面留痕,保证基本的工作学习质量和效果。三是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要实,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找准检察队伍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促进深度融合,防止党建业务“两张皮”,实现两个“轮子”一起转。
展现一个“活”字。一是干事活力激发,坚持把培育典型、宣传典型作为推动党建工作的有效抓手,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我院“每月一星”评选活动、“善行功德榜”评选活动推选出一批优秀典型,鼓励全体党员干警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二是团体工作活跃,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带动机关团体活动开展,如组织开展“书香润检察”活动、庆党生日红歌会、“不忘初心”摄影展、“检察官进校园”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等活动有声有色。三是服务活动深化,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服务群众,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日活动”“三八维权周·巾帼在行动‘木兰有约’法律宣传活动”“3·15维权,检察官在行动”“远离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法律宣传活动等一系列活动,走进群众,服务群众。在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工作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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