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制报》记者 王胜) 9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举办区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训班。与业务主管单位脱钩的区管社会组织负责人及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建办工作人员100余人参加培训。
据社会组织党建办负责同志介绍,此次培训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质增效,确保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
通过培训,让社会组织负责人深刻理解“党是领导一切的”这一思想的重要意义,提高区管社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站位,切实认识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建的基础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必须从政治的、战略的高度统筹谋划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好、贯彻好,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好、执行好,把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坚持好、落实好。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广大党员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教育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增强情感认同、政治认同,坚定不移引领广大从业人员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洞察力,警惕“黑天鹅”“灰犀牛”事件。
通过培训,切实抓住社会组织负责人、党组织书记、党建联络员这个“关键少数”,把这支骨干队伍建设好、作用发挥好。同时,要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扎实开展“六个好”党组织、“八有”标准化党群活动室创建活动,坚持用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时机,召开党的会议或开展党组织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凝聚和团结职工群众,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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