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从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青岛西海岸新区物业服务项目经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着力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物业服务项目经理队伍。
《办法》共5章25条,涉及备案管理、职责要求、考核管理。项目经理评分标准也同时公布。
《办法》要求物业经历任职要到区物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不少于24学时。规范受理业主(使用人)投诉、报修诉求,及时予以处理并回访。定期组织召开业主恳谈会、物业开放日、传统节日庆典、业主意见征求等活动。将项目管理服务融入基层社区治理体系。项目经理考评得分低于60分的,撤除其项目经理库中备案信息,建议物业服务企业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案信息被从库中撤除的,自撤除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入库。
关于评分,管理的物业服务项目在服务期间获得表彰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相关物业管理问题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经查证属实按影响程度酌情扣4—8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