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创作挑战赛#转载:北京市《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撰写规范》和《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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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撰写规范》和《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公示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维护物业服务活动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撰写规范》和《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参照《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示范文本》,结合物业服务项目实际情况,于每年一季度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收支情况。
二、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协助、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公示工作,并协调处理相关纠纷。
三、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要加强对物业服务项目公示情况的监督,发现未履行公示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责令改正,并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四、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1:
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撰写规范
第一条 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是物业服务企业对上一年度服务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明细等内容的有关情况说明,运用财务报表和文字信息,反映整个会计期间物业服务项目经营活动的书面文件。
第二条 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撰写。
第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公告时间不少于15日。
物业服务企业保证提供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业主提出质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求对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条 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对物业服务项目基本情况、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方式进行描述,简洁、概括地反映物业服务项目总体情况。
(二)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总体情况说明:总括物业服务项目整个会计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收入及成本费用支出情况、物业经营收入及物业经营费用支出情况、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入及经营费用支出情况和业主累计欠费情况。
(三)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表:以物业服务项目日常运行为基础,通过报表形式反映物业服务项目整个会计期间损益情况,由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明细表和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支情况表组成。
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明细表是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日常账簿资料,通过运用收入、支出类科目,反映物业服务项目主要资金流量和经营状况,分为包干制和酬金制两种类型。酬金制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明细表,以物业服务企业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为编制基础,披露物业服务费用收支、物业经营收支及业主欠费情况。包干制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明细表,以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收取固定物业服务费用为编制基础,披露物业服务费用收支、物业经营收支情况,并补充说明物业经营收支中共用部分经营情况。
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支情况表是对物业服务项目共用部分以出租、出借、经营等方式取得收益的财务记录,提供物业服务项目共用部分的经营状况。
(四)物业服务项目服务事项说明:是物业服务企业对整个会计期间内提供的重大管理事项和服务措施的文字描述,使业主全面了解物业企业的服务内容和资金流向。
第五条 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正文应当用A4纸打印,空格部分应当用钢笔(黑色墨水、蓝黑墨水)、签字笔或者打印填写,空格部分若不填写内容,应当用“X”划掉,财务报表中未发生金额填写为“0”。
附2:
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示范文本
使 用 说 明
一、本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向全体业主报告上一年度服务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明细等有关情况。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撰写规范,参照本示范文本,结合物业服务项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者删减,于每年第一季度完成撰写工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
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
(示范文本)
尊敬的业主: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 年1月1日至 年12月31 日会计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物业服务费总收费面积 平方米。
2.收费标准(根据项目类型选择填写):
建筑类型 | 总数量 | 收费标准 (元/平方米·月) | |
户数 | 面积 | ||
多层住宅 | |||
高层住宅 | |||
别墅 | |||
办公楼 | |||
商业物业 | |||
其他类型 | |||
总数 |
本项目物业服务费用采取 (包干制/酬金制)。
二、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物业服务费收入情况及成本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二)物业经营收入情况及物业经营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三)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入及经营费用支出情况说明
(四)业主累计欠费情况说明
三、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表
(一)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明细表:
酬金制选用–附表1
包干制选用–附表2
(二)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支情况表–附表3
四、物业服务项目服务事项说明
本公告由 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解释。
项目负责人: (签字)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1 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明细表(酬金制)
年 月 日
项 目 | 序列 | 本年发生额 (万元) | 说明 |
一、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 | 1 | ||
(一)物业服务费收费情况 | 2 | 2=3 4 | |
1.本年物业服务费收入 | 3 | ||
2.以前年度物业服务费欠费收入 | 4 | ||
(二)物业服务费支出情况 | 5 | 5=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 |
1.管理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费等 | 6 | ||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 7 | ||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 8 | ||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 9 | ||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 10 | ||
6.管理、办公及其他费用 | 11 | ||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 12 | ||
8.物业共用部分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 13 | ||
9.管理酬金 | 14 | ||
10.税金 | 15 | ||
物业服务费收支余额 | 16 | 16=2-5 | |
二、物业经营收支情况 | 17 | ||
(一)物业经营收入情况 | 18 | 18=19 20 | |
1.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入(共用部分车位收入、外墙及电梯广告收入、共用场地费收入等) | 19 | ||
2. 其他经营收入(车位服务费、租赁、有偿服务等收入) | 20 | ||
(二)物业经营支出情况 | 21 | 21=22 23 24 | |
1.经营服务成本(人工费、保洁费、维修费、能源费及物料支出) | 22 | ||
2.管理费支出或约定分成 | 23 | ||
3.税金 | 24 | ||
物业经营收支余额 | 25 | 25=18-21 | |
三、上期收支累计结余 | 26 | ||
四、至本年末收支累计结余 | 27 | 27=16 25 26 | |
五、至本年末业主累计欠费 | 28 |
附表2 物业服务收支情况明细表(包干制)
年 月 日
项 目 | 序列 | 本年发生额 (万元) | 说明 |
一、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 | 1 | ||
(一)物业服务费收费情况 | 2 | 2=3 4 | |
1.本年物业服务费收入 | 3 | ||
2.以前年度欠物业服务费收入 | 4 | ||
(二)物业服务费支出情况 | 5 | 5=6 7 8 9 10 11 12 13 14 | |
1.管理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费等 | 6 | ||
2.物业共用部分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 7 | ||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 8 | ||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 9 | ||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 10 | ||
6.管理、办公及其他费用 | 11 | ||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 12 | ||
8.物业共用部分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 13 | ||
9.税金 | 14 | ||
物业服务费收支余额 | 15 | 15=2-5 | |
二、物业经营收支情况 | 16 | ||
(一)物业经营收入情况 | 17 | ||
其中: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入(共用部分车位收入、外墙及电梯广告收入、共用场地费收入等) | 18 | ||
(二)物业经营支出情况 | 19 | ||
其中: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支出 | 20 | 20=21 22 23 | |
1.共用部分经营服务成本(人工费、保洁费、维护费、能源费及物料支出等) | 21 | ||
2.管理费支出或约定分成 | 22 | ||
3.税金 | 23 | ||
物业经营收支余额 | 24 | 24=17-19 | |
三、本年末累计收支余额 | 25 | 25=15 24 |
附表3 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支情况表
年 月 日
项 目 | 序列 | 本年发生额 (万元) | 填表说明 |
一、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入 | 1 | ||
1.共用部分车位收入 | 2 | ||
2.共用部分其他经营收入 | 3 | ||
其中:外墙及电梯广告收入 | 4 | ||
共用场地租赁收入 | 5 | ||
其他经营收入 | 6 | ||
二、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支出 | 7 | 含经营成本及税金 | |
1.共用部分经营服务成本(人工费、保洁费、维护费、能源费及物料支出等) | 8 | ||
2.管理费支出或约定分成 | 9 | ||
3.税金 | 10 | ||
三、物业共用部分经营结余额 | 11 | 按法规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按约定使用 | |
四、业主委员会费用支出 | 12 | 按合同或约定 | |
五、上年度累计结余 | 13 | ||
六、至本期累计结余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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