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山东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要求,龙口市住建局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实施分类分级监督管理。
根据《山东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市住建局抽调精干力量并聘请成立了评审小组,对企业按照风级等级、安全状况和管理绩效分类分级。依据主要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投入、工艺和设备安全运行、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实现分级监督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具体分级标准,从好到差判定为“A、B、C、D”四个等级。分级工作完成后,将按照低等级企业严于高等级的原则实施监督管理,如对A级企业以指导服务为主,鼓励强化自主管理、自我约束,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对B级开展正常监督、适当抽查的常态化监管;对C级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对D级重点关注、严管严查,实施高频次专项检查、执法检查或诊断检查,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停业整顿。目前,该分级分类工作正在有序进行,预计到本月底将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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